简介:一日沪深股市元旦休市。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l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召开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证监会主席肖钢指出,证券市场在强调买者自负的同时,必须强调卖者有责。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实施修改后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近期将启动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部分持有历史存量保单的保险公司申请试点。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方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令第61号)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由此可以判断税收优惠的规范性对于IPO企业相当重要,本文重点分析IPO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及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补缴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情况,从而得出以下结论:外资资金出资不到位,不予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时根据不同情况需补税或不补缴;外资企业在经营不满十年时即转为内资企业时企业会补缴以前年度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