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曾明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为贯彻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坚决落实"两个确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下大力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援助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再就业,任务还十分艰巨,路还很长很长。为此,本期特地集纳了各地开展再就业援助的一些好做法、经验,分八个专题加以介绍。
简介:近年来,适应新的经济体制,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发展起来。为了鼓励和规范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农业部在1990年发布了《农业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下称《农业部规定》),并于1992年补充发布了《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以下称《农业部通知》),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股份合作制的行政法规,它对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基本制度作了规定,但比较原则,笼统。一、股份合作企业的界定根据《农业部通知》第一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劳动者或投资者,按着章程或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