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简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壮大,我国政府正寻求在国际舆论场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国际话语权,集中讲好中国故事,同时优化战略布局,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外宣旗舰媒体”。①本文认为,中国的国际传播应立足于通过现代传播技术手段为国际民众讲述中国版本的“中国故事”,打破中国曾经在国际舆论场“无法表述自己,而必须被别人表述”②的被动处境,主动阐明我们的立场和主张,澄清误解,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为达成此目标,我们必须首先厘清“国际舆论”(publicopinion)这一概念产生和发展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