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阐述了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概况,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体制、政治、经济等方面分析了形成当今现状的原因.论述了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构想。
简介:〔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保证,但在实践中排非规则的适用情况并不理想。实践中存在着对该规则适用范围的认识分歧,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的认知偏差以及对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审查错位等问题。对此,基于以审判为中心司法制度改革的实际要求和被告人权利保障的现实需要,应当从以下方面完善排非规则或规范其适用:一是修正非法证据排除条款的立法设置,二是合理配置控辩双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三是构建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相区分的审查机制。
简介:摘 要:当前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鲜有关于审查判断证据关联性的规定,相反却存在大量审查判断证据真实性的规定。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的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不利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运行。详言之,案卷移送制度、庭前会议制度挤占了关联性规则的发展空间;刑事证明标准更注重证据真实性也使关联性规则更易受到忽略;另外在我国裁判功能多元化且其相互间未被分离的情况下,同一个裁判程序中因证明对象的多元化使得证据关联性判断标准大大降低,以致关联性规则在实务中被轻视。除此之外,关联性规则缺失也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一方面,其会导致关联性判断更易出错;另一方面,其会使法官受到误导。为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庭前会议制度是一个较好的进路。
简介:摘要: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证据关联性,可以说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基石。证据关联性规则是被英美法系国家誉为“黄金规则”的证据体系中的基础规则。我国在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可散见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涉及的规定简略且条文不多,不但无法形成系统性规定,也因笼统的规定而在实践层面缺乏实操性。本文主要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基础概念为起点,介绍证据关联性的涵义以及价值;然后,从现行法律、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现状,发现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存在的困境;最后,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善证据关联性规则规定的必要性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益,也能促进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简介:摘要: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证据关联性,可以说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基石。证据关联性规则是被英美法系国家誉为“黄金规则”的证据体系中的基础规则。我国在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可散见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涉及的规定简略且条文不多,不但无法形成系统性规定,也因笼统的规定而在实践层面缺乏实操性。本文主要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基础概念为起点,介绍证据关联性的涵义以及价值;然后,从现行法律、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现状,发现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存在的困境;最后,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善证据关联性规则规定的必要性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益,也能促进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