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它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补充了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一些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实体法,相应地增加了程序方面的规定;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告状难、争管辖、执行难等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本文就其中的协议管辖制度淡谈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看法,以求教于同仁。
简介:只有从真正意义上确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才能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其在民法基本原则基础之上,还包括突出体现其特色、专门规制商主体(亦即所谓的"商人")因素和规制商行为因素的商法基本原则。其中,商法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即是指商法大力确保适合商主体作为健全的组织体依法得以成立、存续及发展的一项商法基本原则。现代商法通常以大量强行法规范对商主体进行调整和控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强化商主体各项规则要求,为商主体提供了一套完备的市场准入以及市场退出机制,以此支持商主体的商事营业。该原则维系商事交易的安全,已成为现代商法的首要原则和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