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法律的颁布执行是清王朝统治达斡尔、鄂温克两族的重要途径。清初直辖于理藩院时,达斡尔、鄂温克两族所适用的法律一度为“蒙古律”。康熙中叶划归黑龙江将军管理后,两族始行转奉“大清律”。这一现象标志着清王朝对达斡尔、鄂温克人政治地位设定的深刻转变,对两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简介:通过对内蒙古鄂温克族聚居区的语言调查以及不同环境下三个鄂温克族家庭的语言使用状况的调查,我们发现内蒙古鄂温克族聚居区整体的母语掌握情况良好,但城市的20岁以下人群有转用汉语的趋势。三个家庭成员的语言态度、民族认同与语言使用现状具有无法分割的联系。鄂温克族从整体上处于积极的民族认同阶段,并一致认为鄂温克语能够保持很长时间。
论成吉思汗的法律思想
蒙古族家庭伦理弱化的成因探讨
蒙古族传统家庭教育变迁研究
论蒙古族传统家庭教育特点
论蒙古法对元朝法律的影响
清代达斡尔、鄂温克两族所适用的法律
蒙古族家庭教育现状及促进策略
蒙古族女性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牧区草场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成吉思汗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论蒙古族传统家庭教育的现实意义
陶格陶夫图日《陶王训诫》的法律文化价值
鄂温克族家庭语言个案研究——访鄂温克旗辉苏木的布和吉日嘎拉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