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电影由纯粹的好奇性观赏影像转化为遍及世界的大众消费产品后,近一个世纪以来,关于电影可能对社会、人群产生负面影响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尽管不同文化、国度或群体在历史不同时期对何者构成"负面"因素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在电影制作、放映领域引入审查或分级制度的目的却具有一致性,即在电影人和社会责任二者之间取得某种暂时的平衡.一方面,如果电影具有艺术属性的话,那么抹杀或剥夺创新和表达的自由也就意味着电影艺术的死亡.另一方面,由于电影直接诉诸观众的视觉和听觉,是大众消费的娱乐工具,因此其创新和表达自由就不得不顾及大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承受力.历史地看待这一矛盾,创新精神和表达自由始终是推动电影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换言之,平衡或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自视为代表社会大众利益的审查或分级制度能否成为电影艺术发展的助力而非羁绊.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我们的文艺工作面临着两个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一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日渐提高,他们要求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对于文化生活的现状感到不能满足;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进入电子时代,文艺本身要求利用最新的科学成果来扩大它的表现能力,创造新的文艺形式与品种。电视文艺在我国受到这样广泛的欢迎,发展得这样迅速,就是在这种新形势下新要求的必然结果。与别的文艺形式相比较,电视文艺有它特有的优越性;一、丰富了文艺的表现能力。由于利用了最新科学技术,它集中了各种艺术形式的表现手段,打破了有些艺术形式所受到的时间、空间及物质条件的限制,提供了更广阔的艺术天地与更便利的生产手段。二、扩大了文艺的群众影响。我国在不长的时间内,群众中已拥有电视机一千万台,不少数量的电视机是公有的,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