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 研究灵芝提取物的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亚慢性毒性。方法 根据 GB 15193.3-2003、GB 15193.4-2003、GB 15193.5-2003、GB 15193.7-2003、GB 15193.13-2003,采用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 Ames试验、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90d喂养实验对灵芝提取物的安全性毒理学进行研究。结果 灵芝提取物对雌、雄昆明种小鼠的最大耐受剂量( MTD) 均大于20g/kg·bw,属无毒级; Ames试验、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90d喂养试验各剂量组大鼠体重增加、食物摄入量、食物利用率、脏器/体重比值与对照组比较均无异常,血液学指标和生化指标值在正常范围内,大鼠主要脏器组织未见有意义的病理学改变; 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大于2.5g/kg·bw。结论 在本实验条件下,灵芝提取物未见明显毒副作用。
简介:摘要: 目的 研究葛根提取物的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及亚慢性毒性,为葛根提取物开发利用提供科学数据。方法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葛根提取物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和90d经口毒性试验。结果 小鼠急性经口LD50>12.0g/(kg·bw),属实际无毒级;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大鼠90d经口毒性实验中,各剂量组动物生长发育良好,体重、增重、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血生化、尿常规、脏器湿重及脏/体比等指标与阴性对照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组织病理学观察未见与试验因素有关的变化,确定该葛根提取物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为4.00g/(kg·bw)(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的300倍)。结论 在本次条件下,葛根提取物未见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及亚慢性毒性。
简介:目的:观察长期肌注不同剂量蓠甲醚对Beagde狗的眼底毒性。方法:采用Krawitz眼底镜直接观察法。结果:用Beagle狗蒿甲醚6、19mg·kg^-1,qd,im,连续15d,对跟底视盘、脉培膜色素毯及血管等均无明显影响。蒿甲醚32mg·kg^-1组,第7d给药后出现3/4动物死亡。对濒死动物进行眼底检查,仍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影响。其中,活存的一只动物于15d给药后及停药后28d眼底检查,眼底视盘、色素毯及眼底血管与给药前相似,均无异常发现,也未见眼底血管出血及渗出物。结论:与青蒿素及青蒿琥酯相比较,蒿甲醚是一种对眼和视觉系统安全性较高的青蒿素类衍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