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给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的前期规划工作与科研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西黑岱沟流域治理现状及影响坝系稳定有关因子的实测资料,对坝系的相对稳定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小流域坝系实现相对稳定,其淤地面积虽是最基本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衡量坝系是否实现了相对稳定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一是每km^2的坝控面积范围内应有坝地7.8hm^2,坝地面积与坝控面积的比值,即坝系相对稳定系数达到1/12.7;二是坝系运行15a后,每隔3~5a要对坝体进行维修加高,使坝系防洪能力长期保持100年一遇或大于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三是在每km^2的控制范围内,要有骨干坝0.3座、淤地坝1.0座,坝系的整体布局与结构要达到合理,使暴雨洪水达到均衡分配;四是坝系的安全系数小于1.建设目标实现后,坝系进入相对稳定状态,在设计频率10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标准下,坝系安全系数等于0.94,坝地种植的高秆作物可以达到保收,此时,坝系安全和坝地保收能力可趋向于统一.
简介:分析不同荒漠化治理措施下植物群落的稳定性,可以为制定防沙治沙对策和措施提供基础数据。以植物α-多样性指数(Shannon-Wiener指数Sw、Simpson指数SD、群落均匀度指数Jsw和Js)和β-多样性指数(相似性系数Cs)、生物量变动系数为指标,从空间和时间2个尺度上分析宁夏盐池县不同荒漠化治理措施下的植物群落稳定性。结果表明:从α-多样性一群落稳定性分析,退耕还林措施下的植物多样性指数和群落均匀度指数较高,人工封育各指数年际间波动较小;从β-多样性一群落稳定性分析,人工封育措施下的植物群落相似性系数较大,且各年间波动较小,群落最稳定,退耕还林地次之;从功能指标分析,人工封育措施下的各年生物量值最高,退耕还林措施下的生物量波动最小。
简介:以黄土丘陵区森林草原过渡带燕沟流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中6种植被类型为研究对象,应用LeBissonnais(LB)法测定了不同植被类型下土壤水稳性团聚体,对比分析了LB法3种处理的测定结果与传统湿筛法(Yoder)的差异性。结果表明:在LB法3种湿润处理下,快速湿润处理(FW)对土壤团聚体结构的破坏程度最大,处理后土壤水稳性团聚体以0.05~0.5mm为主;慢速湿润处理(SW)对团聚体的破坏程度最小,处理后土壤水稳性团聚体主要以〉2mm团聚体为主;而预湿后扰动处理(WS)对团聚体的破坏程度介于FW和SW之间,处理后土壤团聚体粒径分布比较均匀。说明该区土壤团聚体破坏的主要机制是土壤孔隙中的气泡爆破产生的消散作用。退耕100a期间,植被群落由1年生草本(4a)-多年生灌草(16a)-半灌木(29a)-灌木(55a)-乔木(100a)方向演替过程中,土壤水稳性团聚体由小粒径向大粒径方向转变,土壤结构趋于稳定。LB法3种处理中,FW处理与SW处理所测得〉0.5mm团聚体含量和平均重量直径与土壤有机质和物理性黏粒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而WS处理未达到显著水平(P〉0.05)。说明土壤有机质和物理性黏粒主要影响消散和黏粒膨胀引起的崩解作用,而对机械干扰引起的团聚体破坏无明显影响。LB法3种处理中,慢速湿润方法所获得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特征更接近湿筛法,适宜于黄土丘陵区植被恢复过程中土壤水稳性团聚体的测定。
简介:为研究培肥措施对红壤有机碳组成和团聚体稳定性的影响,以及有机碳与团聚体稳定性的关系,通过长期定位实验,选取不同施肥措施(未培肥CK、化肥NPK、化肥+秸秆NPKS和粪肥AM)下的典型红壤为研究对象,分析土壤有机碳组成和团聚体稳定性差异,揭示3种施肥措施下不同层次的有机碳组成和团聚体稳定性的变化规律。结果表明,3种施肥措施均可以提高土壤表层(0-25cm)有机碳质量分数(尤其是颗粒有机碳),其中AM效果最显著,NPKS次之。不同施肥措施下红壤不同层次的团聚体稳定性顺序为AM〉NPKS〉NPK〉CK。与CK相比,AM处理对表下层(5-15cm)土壤的总有机碳和团聚体稳定性的提高效果最显著。回归分析表明,颗粒有机碳(POC)与湿筛法平均质量直径以及快速湿润(FW)、慢速湿润(SW)、预湿润震荡(WS)3种处理的平均质量直径的相关性最好(R^2=0.79、0.80、0.66、0.81),说明相对于其他组分,颗粒有机碳更有利于降低消散作用以及抵抗机械破碎进而增强团聚体稳定性,是间接评价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良好指标。
简介:为探究不同复垦模式对排土场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影响,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区内灌木林地(紫穗槐)、榆树林地、刺槐林地、混交林地(刺槐和榆树混交)和荒草地5种复垦模式为研究对象,经干筛法和湿筛法测得土壤机械团聚体和水稳性团聚体组成,并以土壤大团聚体稳定性为指标(R〉0.25即〉0.25mm团聚体含量)和团聚体破坏率(PAD)、土壤团聚体直径指标(平均质量直径MWD、几何平均直径GMD和土壤分形维数D)作为评价指标,分析不同复垦模式下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特征。结果表明:大团聚体稳定性、团聚体破坏率和土壤团聚体直径指标在不同复垦模式表层土壤总体呈现出林地优于荒草地的趋势,其中灌木林地土壤团聚体破坏率最低,刺槐林地和混交林地土壤团聚体直径指标较好,林地表土层土壤稳定性更好。土壤团聚体稳定性的指标MWD与GMD相互之间呈极显著正相关,与分形维数D值呈正相关。土壤团聚体从大团聚(〉5.00mm)到转化微团聚体(〈0.25mm)的过程中,1.00mm和2.00mm土壤团聚体转化过程中较为关键的节点。
简介:高岭土矿山的开发已经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建立一个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矿山生态恢复。本文以福建省闽清县白中镇普贤高岭土矿山废弃地为例,讨论了高岭土矿山的生态补偿问题,分别为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方式、补偿金的使用以及补偿标准。而其中补偿标准又是最为重要的,主要由矿山开发前为林地时所具有的生态价值和矿山开发后进行生态恢复所需费用决定。计算结果表明,该矿山开发前所具有的生态价值为2050280.86元,矿山开发后进行生态恢复所需费用为1971762.6元,因此,开发此矿山大致需要补偿4022043.46元,补偿标准为251377.72元/hm^2。
简介:为研究石漠化喀斯特皆伐迹地自然恢复过程中土壤侵蚀的量、变化规律和发生机理,在贵州省普定县设置喀斯特石漠化皆伐样地,采用测钎法(均匀布点)径流场法2种方法,对该样地恢复过程中土壤侵蚀进行持续的监测,对比2种监测方法的结果及以确定其适用性。结果显示:在皆伐后的4年半恢复过程中,测钎法结果显示总体呈侵蚀趋势,累积侵蚀深度达1.46cm(折合侵蚀模数为2066.7t/(km2·a));自然恢复1年内土壤侵蚀量波动较大,在1年之后则波动减小(除2015年4月(约恢复3年)),3.5年后趋于稳定;径流场法得出的侵蚀模数为0.78t/(km2·a),与测钎法得出的土壤侵蚀结果相差巨大,分析认为这可能是由喀斯特特殊的地表岩土结构和2种监测方法具有不同的观测侧重点及性质共同造成的,2种方法观测结果不具有普遍的可比性(如喀斯特特殊地表、地下状况等不可比),测钎法由于能通过原位监测土壤蠕滑及地下漏失而更适用于该地区。此研究对喀斯特石漠化皆伐迹地的土壤侵蚀量和变化规律有一些认识,但是对于其影响因素还只限于推测,有待开展进一步的研究确认。
简介:为定量研究沟壁侧面蒸发对加速黄土高原环境旱化的作用,在侵蚀强烈的水蚀风蚀交错带选择典型冲沟,分别在沟岸地(邻近沟缘的沟间地部分)距冲沟沟缘20、100、200、300、400、500、600cm处布设中子管,研究沟岸地土壤水分的垂直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结果表明:土壤水分在距沟缘500cm范围内随距离增加而增加,证明了沟壁侧面蒸发作用的客观存在;对距沟缘不同距离0~300cm土层土壤储水量动态变化的研究表明:降雨发生时,不同距离各点的储水增量并无显著差异,但距沟缘20cm处土壤水分损失最快,而500cm土壤水分损失最慢,证明了沟壁侧面蒸发通过加速土壤水分蒸发加速黄土高原环境旱化的客观事实。沟岸地土壤储水量与距沟缘距离幂函数关系的确定为定量化研究沟壁侧面蒸发加速黄土高原环境旱化程度奠定了初步基础。
简介:运用频度统计法、理论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构建由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4个准则层17项指标组成的简单、实用的岩溶地区石漠化小流域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金沙县5条小流域(水井湾小流域、小洋溪小流域、楠木溪小流域、伍所河小流域、干沟小流域)为例,采用2010年统计数据,运用改进的阂值法进行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权重,运用线性加权评价模型计算可持续发展度,对岩溶地区石漠化小流域进行可持续发展定量评价。结果表明5条小流域均未达到可持续发展水平。指出石漠化小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贡献指标,并分析各小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以为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提供参考,促进小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采用实地调查与遥感材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引入土地荒漠化程度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影响系数,在确定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荒漠化程度和分布格局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荒漠化对赤峰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1)赤峰市荒漠化区域内,荒漠化土地面积比例达到76.66%,其中草地荒漠化面积比例最大,未利用地和草地荒漠化程度最高,而林地和耕地荒漠化面积比例和程度相对较小而低;轻度、中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于耕地、林地和大部分草地中,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于未利用地和少部分草地中;土地荒漠化面积比例较大且程度较高的地区为林西县、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敖汉旗和阿鲁科尔沁旗,土地荒漠化面积比例最小且程度最低的地区为红山区。2)土地荒漠化使赤峰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降低了79.9241亿元/a,其中敖汉旗、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和阿鲁科尔沁旗降低量较大,分别为16.6394亿、16.3974亿、15.3927亿和13.6589亿元/a,林西县降低率最大,为23.47%,红山区降低量和降低率都最小,分别为0.0411亿元/a和2.63%;全市土壤形成与保护价值降低量最大,为17.8677亿元/a,食物生产价值降低率最多,为20.65%,娱乐休闲价值降低量和降低率都最小,分别为2.3139亿元/a和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