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道生"极具"生态"智慧。这不仅是老子及道家思想的基础,也是成就中国智慧中"生态"蕴含的主要条件。"道生"禀天地阴阳之气,其节奏及韵律性的生成与转换旨在促生万物生命的生态共荣。"道生"与"道法"二义,从"生"之本根缘发,凸显其智慧性,继而悟解人何以由天地自然道化而成。这使得人的发展、人的社会运行机制及精神文化存在,既是生态转换及"道法"的延伸,也积聚着"道生"的生态智慧。这不但有对"和"的生成及运演逻辑等多层面给予有机体验、深度阐释及哲性辩证,而且是对宇宙自然、生命生成、人生构建的智慧聚合,这必然含蕴社会把控及精神平衡性。郭店楚简"太一生水"之论与老子"道生"论的关系紧密。"太一生水"较之"道生",或许更加直观、形象、实在,其节律性表述也更形象,且有着"成"与"辅"的双向、交叉及循环,因而对生命生成展示的节律状态不但更加直观明晰,而且直接显化"道法";"道生"与"太一"之生,乃至"太极"之生相互联系。这些作为智慧性的表达,内在一致且同一,其区别或许主要在于话语表达及述者的不同。我们释解乃至体验"道生"智慧,不仅需生命肌体活动的整体参与,更含蕴精神体验性,或其本身即表征精神生态特性。而这其中,不仅蕴含丰富的精神生态资源,还呈现中国古代人生命活动及精神体验的本来状态;对精神活动与自然之道和人的躯体存在的生态有机性,有着精到的哲性显化。
简介:从哲学观上看,文化是哲学的背景,哲学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人文的思想文化是属于特定民族的。文化的民族性决定了哲学的民族性。因此,西方环境哲学仅仅是属于西方民族的“西方环境哲学”,而不是普适于所有民族的“一般环境哲学”。西方学者所创造的环境哲学理论是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生成并按照西方哲学的思维逻辑构造起来的,因而这种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存在着先天的理论缺陷和困境: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都是对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的否定。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理论实质,就是要在自然与人之间作出选择:“到底应该用人去消解自然呢,还是用自然去消解人?”由于二者都以消灭对方为基本的价值指向,因而我们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内部找不到使这两个“中心论”得到和解的任何可能的途径。西方的环境伦理学仍然在西方主客二分的架构下,按照西方传统伦理学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去解释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问题,也必然陷入理论困境而不能自拔。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中不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分法”,而是采用“天、地、人”的三分法,通过“道”去解释“天、地、人”的关系。中国哲学坚持“德”与“道”的统一性,用“道”解释“德”:“道”是“体”,而“德”就是按照“道”去行“人之事”。“德”,不是由外部强加给个人的伦理规范,而是一种通过对“道”的“体悟”而达到“觉”的一种“境界”(觉悟),这种“德”就是“道德”。西方环境哲学要想消除它所遇到的理论困境,就需要从不同于西方文化背景的中国的文化和哲学中去寻找新的理论资源。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是环境哲学的“故乡”,它对于当代西方的环境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