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三角的区域协调发展起步旱,推进稳步有序,形成了以完善市场主导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构建区域统一市场、降低要素和产品空间移动的广义运输成本,以及实现区域和城市问互联互通、共治共享为目标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体思路和行动计划。形成了包括决策、协调、执行等多个层面的相对完整的区域合作体制。在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长三角城市群需要进一步加快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长三角城市群应该成为长江经济带的引领区和中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并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全球合作与交流中发挥引领性主体作用,在我国区域统筹发展中发挥辐射性整合作用。
简介:当前,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出跨部门、跨区域的特点,由单一部门或地方政府来应对如此复杂的突发事件显然非常困难,因此应当破除传统"行政区行政"的治理理念,采取区域协同合作行为,发挥自身的优势,借助相互的资源,共同抵御灾难。我国应急管理政府间合作主要集中在省级政府,因此建立健全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比较研究我国的《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与美国的《州际应急管理互助协议》(EMAC)在体制、法制和机制三个方面的差异,发现我国省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行政合作协议存在缺乏独立权威的协调管理机构、缺乏法律保障和法律权威、跨区域应急预案体系与灾后补偿机制亟需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等问题,要借鉴EMAC的先进经验,结合现实国情完善我国省级政府间应急管理协同合作。
简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过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中,怎样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这是文化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一个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我们必须要在实践中回答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简介:自"二战"结束至20世纪80年代,第一轮发展权的演变历程呈现出兴盛和衰退的波动性轨迹。其生存现状集中表现为:以《发展权利宣言》为中心的国际法律文件构成了发展权的直接法律渊源,而国际发展法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国际软法。在立论依据方面,发展权的实体内涵是公平发展,程序内涵是开放发展。同时,发展中国家提出了不可或缺性理论、生成性理论和综合性理论等理论支撑。在驳论依据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权和国际发展法提出了激进现实主义的批判或悲观保守主义的怀疑。在全球治理以及2015后发展进程的战略背景下,第二轮发展权的复苏是可欲的,但复兴是未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