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台湾,选举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由选举以轮流执政的政党政治制度确立以后,选举成败成为能否执政的衡量器。任何政党或者政治势力的生存与发展。主要取决于它是否能够赢得选民的认同和支持。以及这种认同与支持的程度如何.而选票便是选民支持与否的“标杆”。从而,选票决定着各政党的发展及其影响,选票决定着权力的归属与政经利益的分配.选票也决定着政治人物的前途与命运。因此,“选举高于一切”、“一切从选票考量”成为政治人物谋求政经利益的不二法门。选民的投票倾向也就成为影响台湾政局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从做台湾人民工作、争取台湾民心的角度看。选民的政治主张、社会心理、投票行为都是值得探讨与研究的课题。
简介:被告人张某,29岁,系某银行出纳员。由于厌倦本职工作,产生盗款外逃的邪念。1998年5月10日下午5时结帐时,张某趁初点员忙于做结算表之机,将20万元现金藏于抽屉内。当晚20时许,张某返回营业室将该款盗出,随后流窜外省。同月25日,张某找人捎口信给检察院称:“如果你们保证不抓我,不给任何处理,我就回来投案,否则,我将消失。”检察机关案件侦办人随即写一便条交与张某的父亲,保证不对其进行处理。张某遂于同月30日到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及时清退了全部赃款。后该案起诉至法院,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承诺对其犯罪行为不给任何处罚,并辱骂检察机关不守信用,后悔不该投案。
简介:【摘要】专利权的限制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允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专利制度的目的并非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个人利益,其最终目标是刺激发明创造活动,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实现产业进步。这就需要平衡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公众和社会整体利益,将专利权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专利制度的实施达到最佳社会效益。为限制专利权的不当行使,避免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用于调整专利权人与专利技术使用者之间关系的限制,称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或“侵权例外”。【关键词】专利权专利权侵权权利用尽先用权一、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或销售(1)权利用尽的定义和法律依据所谓“权利用尽”(exhaustionofrights)也称“权利穷竭”,“专利权用尽”(exhaustionofpatent),是指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无权再干涉第三方处理该产品。《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产品的……”即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或销售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