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2000—2015年间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178个案例的大型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力图揭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制度环境、可持续性、动力源泉、扩散机制、客观效果和未来前景。本文认为,越是成功的政府创新,其可持续性便越高;政府创新的可持续,关键在于其要素的延续与扩散,而不在其形式的存续;政府创新是因变量,其成功与持续首先取决于宏观政治环境;上级领导对政府创新的支持,是政府创新得以持续的关键;政府创新的绩效和民众的支持,是政府创新的合法性基础;政府创新的长久持续,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优秀的政府创新项目得以持续和扩散的温床;政府创新有规律可循,深入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政府创新的可持续;良好的微观环境,对于政府创新的成功十分重要;创新者的乐观态度,是政府创新得以持续的重要助推剂。
简介: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解释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何以较为成功的重要范式。当代中国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源于"央地"经济分权、国家法治的引领和流动经济的压力。地方法治竞争兴起的意义重大:一方面地方法治竞争有利地推动了当代中国地方竞争的正向化激励;另一方面地方法治竞争也已成为中国法治发展模式中较具特色的部分。当代中国地方法治竞争的兴起虽然意义深远,但也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一是增强地方法治建设中法治价值的独立性;二是扩大地方法治建设的民主参与性;三是进一步推动经济要素流动以增强地方法治竞争的压力与活力;四是积极促进区域法治发展和区域法治竞争的形成以实现地方法治竞争的规模升级。
简介: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体制机制变革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面对新形势,开发区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利用好市场之手:首要任务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到位不缺位、补位不越位的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法治化改革方向;前提条件是充分发挥科学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政策、规划的制定要充分论证、切实可行,执行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关键着力点在于大力做好引进投资、促进发展的文章,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积极鼓励以商招商;重要经验在于切实提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探索聚焦当地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规划实施PPP项目,加强对PPP项目的全面规范管理;最大吸引力在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开发区要素资源保障,加快完善创新创业、金融资本、人文居住等环境支撑。
简介:与网约车不同,平台化的顺风车业务并非经营性客运,无须设定行政许可对其准入条件进行规制。但顺风车平台在与驾驶员、合乘者之间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时,仍呈现出一定的权力距差,平台通过格式条款确定了权利义务,无论作为顺风车信息服务使用主体还是作为客运服务合同和居间合同订立者,驾驶员、合乘者都须受平台格式条款的约束。顺风车平台一方面通过抽取信息中介费用营利,另一方面将顺风车业务与网约车业务整合以达成规模效应,在利益驱动之下容易忽视用户的权利。国家有义务在私主体之间势力不均衡时提供主动保护,该种保护可通过基本权的客观价值得到证立,但应注意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的问题,各地方现有规定普遍存在这两方面的瑕疵。
简介:在"组组通"项目框架下以村组为考察对象,以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为例,考察了法治化治理视野中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产生的效用及面临的困境,就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有明显的治理效用,契合了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节约了制度成本,规制了精准扶贫的识别和推进,为解决扶贫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提供了行政裁决依据,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正当性事由。但地方规范性文件治理效果在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之间具有明显拉大贫富差距的效应,对未纳入村组的影响尤甚,产生了所谓"争当贫困村组"现象,精准扶贫陷入教条主义倾向,扶贫的公平性、精准性与预期目的相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扶贫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亟需探索精准扶贫法治化治理难题的破解之道。
简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地方政府的国际往来日益活跃,地方政府间的国际合作成为新型的国际交流合作。地方政府跨国合作对于推动国家关系发展、解决跨国公共事务、提升地方竞争力和实现互惠互利等具有重要意义。在"一带一路"的发展规划中,东南亚占据至关重要的枢纽地位,这意味着中国-东盟地方政府合作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基于中国-东盟地方政府跨国合作的实践,地缘优势、群体规模的同质性、共同政策目标、领导者推动和良好的国际环境共同构成中国-东盟地方政府跨国合作的动力系统。同时,合作风险、交易成本、现有制度环境、资源禀赋和国家利益等要素可能促使地方政府采取短期利益的行动策略,成为地方政府跨国合作的约束条件。地方政府在激励性因素和阻碍性因素下作出跨国合作的理性选择,有助于形成地方政府跨国合作的制度性集体行动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