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
简介:毒品,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是药品,缓解病痛,治疗疾病,也可以是毒品,使人形成瘾癖,损害身体健康。因此,为防止滥用和违法消费,我国通过颁布法律,对其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原植物的种植等都作了严格规定。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199o年《关于禁毒的决定》,将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非法种植毒品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窝藏毒品毒赃、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引诱、欺骗、教唆、强迫、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走私制毒物品等行为规定为犯罪。1997年新刑法在吸收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的犯罪种类基础上,又作了科学、合理的调整与修改,增加了
简介:无论是西方主流经济学还是非主流经济学的消费行为理论,都具有十分明显的时代特征,是理论的历史承袭性和修正性的结晶.因此,诸家理论都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有待进一步修正、深化、拓展和整和,但这并不诋毁其应用价值.深入研究这些理论,有利于我们在不同的时期选择适宜的政策,引导和刺激居民消费行为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简介:我国的旅游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我国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水平有着直接联系,同时国家通过下调利率、增加节假日休息时间等宏观政策也为居民旅游休闲创造了客观条件。然而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乃至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远不及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甚至不及新加坡、泰国。基于我国旅游业现状和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等因素,提高国内居民的旅游消费水平是关键,这需从以下几点着手。改善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交通不便是阻碍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旅游区内经常发生道路拥挤现象,游客需要花很多时间从住处赶往景点或从一个景点赶到另一个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