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旱作农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雨养农业,一般是指年均降水量在250——400毫米,没有水利灌溉条件的农业。在赤峰市确立旱作农业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我市地处贫水区,全市年均降水量为350——400毫米,蒸发量2300——2600毫米,是降水量的6——7倍。全市水资源总量仅为43亿立方米,人均1050立方米,比全国人均水平少60%,很多地方没有灌溉条件,有的即使能搞一些水利工程,但投入大,产出低,比较效益差。二是旱作面积大。全市旱坡地面积在千万亩以上,360多万农牧业人口中,丘陵山区人口有190万。正常年景下旱作区粮食产量占全市粮食总产的40%。三是旱作农业区又多属山、老、边、穷的集中地带,这些地区既属水资源贫乏区,又属地方财力薄弱和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的地区,改变这些地区的面貌,意义重大。四是旱地增产潜力大,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如我市喀喇
简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农业结构转型升级上着力目前我国的农业结构主要是由过去解决温饱诉求导致的,一旦形成后要改变就相当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非优势区调减籽粒玉米的种植,但当地农民往往会说玉米是铁杆庄稼,不会调、不愿调。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大,但必须想办法让农业发展实现由主要满足农产品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继续部署推进调整优化种养殖业结构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在建设
简介:农业刻上了数字化的烙印,数字化也给农业法提出了要求。农业数字化需要法律框架,为所有参与人提供法的安定性,在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间达致适当的平衡。农业数字化中的法律工具有合同法、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本文探讨法律在农业数字化中扮演的两个角色,作为对自由数据交易的限制的法律和保障数据交易经济利益的法律。针对第一种角色,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法提供的保护首当其冲。而在第二种角色中,数据上的所有权、合同法、责任法呼之欲出。面对既有制度的法律漏洞,如责任法上的空白和企业数据保护的不足,欧盟层面的立法者应当弥补法律漏洞,不能怠于作为,将责任转嫁给法官造法。另外,合同法上的路径或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灵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