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小时候一道智力题,问:从地球上的什么地方出发,无论往哪里走,都是朝向南?答案是:北极。现在无论同谁聊天,无论从哪说起,都会很快谈到钱。钱成了当今社会的极点。钱给人的好处是太多了,而又有许多人由于钱不多,享受不到生活的好处。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就需要想象,想象的规律一般是将真实的事物美化。比如说,我们看到一位大眼
简介: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在很多科技领域之中,计算机运用起到了更大的作用。一般来讲,计算机系统包含两个构成成分,即硬件、软件系统,对于其中的硬件组件来讲,通常为电子芯片,为计算机功能达到的根本,例如中央处理器CPU,将计算机的软件系统进行细分,可以分成系统与运用软件,以Windows10来讲,通常基于芯片组件的管理,可以发挥承上启下的效果。实际上,对于系统、应用软件来讲,二者均需要借助计算机编程语言。所以,学习和了解该语言为计算机发展的根本,属于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即由低级向高级。文章根据对程序与该语言的理论,从多个角度分析与归纳计算机语言,为将来深入学习计算机技术做铺垫。
简介:面对大数据洪流,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反应,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场商业革命,它打破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正以几何级数提升财富的积累.社会学家认为,大数据挖掘会伤害到人类对幸福的感知,电子信息无时无处不准确记录人们的行为轨迹,带给人们的是记忆的烦恼和不能被遗忘的担忧.法学家则形成两类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应该受到严格的控制,除传统的隐私保护外,互联网环境下人们更需要一种'不被打扰的权利';另一种观点是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是互联网经济的必然趋势,各国都在争夺数据资源,过多限制数据的利用会错失发展机会.我国刚刚颁布的《网络安全法》从基础设施安全角度出发对个人数据的利用和跨境传输做了限制性规定,而在《民法典草案》中,曾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客体,放在了知识产权项下,之后一稿又将其删除,足见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确定性.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积极趋利的权利还是一种消极保守的权利,立法者也在摇摆不定.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出发,分析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信息的必然性及规范性,区分个人信息的人格权保护重点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保护重点,探讨大数据时代平衡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适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