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驰名商标保护的价值目标,随其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的演进,历经了消费者中心主义和商标权人中心主义,但至善至美的价值目标应是商标私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精妙均衡与和谐。我国驰名商标保护过度关怀商标权而忽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导致了世所罕见的认定异化一立法异化一司法异化的进路,认定方式异化为主动、批量、集中认定,认定效力异化为全域长期有效,认定标准异化为好声誉、高质量、大销量,保护范围异化为全类一统保护。要彻底实现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理性回归,必须深植其价值目标之“根”,培育其价值理念之“土”;重塑其事后终极救济性、被动、个案认定的即时有效性的运行机制;建立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优化制度环境,规制认定自由裁量;规范企业对驰名商标的使用。
简介:所谓完全私有化的土地财产权利,基本不存在于中国农耕文明的历史实践中。现阶段的家庭承包制度和趋向于私有化的农地制度选择正在迅速瓦解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以史为鉴,残缺的土地产权是小农村社体制的经济基础,也是维系村社内部治理秩序的关键机制。同时,在缺乏超越性信仰的中国农村,小农村社也是再造农民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基本场域。在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矛盾和无法突破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体系的情况下,小农村社体制仍需要长期存在。也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回归村社、回归农民的农地权利构造仍将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选择。
简介:政治权力社会化就是政治权力在某些领域一定程度上退出社会,收缩政府干预的范围,将一部分职能交由社会承担的过程。它既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趋势也是当代中国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我国村民自治是在人民公社体制废除过程中形成的,它是国家下放权力,在家庭承包制给予农民经济自主权的同时,以村民自治体制赋予农民政治自主权,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农村进行整合和再组织的一种民主化治理方式,创造了国家与社会分权治理的一种新范式,不仅体现了我国宪法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分权的发展趋势,也落实了宪法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甘肃省的村民自治自实施以来,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激发了农民的政治热情,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