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经理人员)的分离是一种必然趋势。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分离以后,如何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不仅要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重要的是要有完善的制度层面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股票期权就是一种良好的约束与激励两相宜的机制。所谓股票期权激励制,其主要内容是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经理人员在未来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在规定的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这个过程叫行权)。如果股票市价上升高于期权行权价,经理人员行使期权就会获利;如果股票市价下跌低于行权价,经理人员可以选择不行使期权。公司经理人员在行权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后,个人收益为行
简介: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十时十分,A某填单欲买进“津国商”股票1000股,买进价格为3.29元,有效期为当天,限价当面委托。随后,A某将买单递给券商操作员。操作员很快打印出“深圳委托买入单”递给A某。A某接单后,即装进口袋离柜回大厅观看行情显示。当时行情显示“津国商”为3.28元后,逐渐上涨,至十一点二十分涨至3.45元。A某此时拿出“深圳委托买入单”后,发现券商自编号、股东深圳帐号、姓名等全部错误,即A某欲买进的股票未能买到A某的帐户上,A某的资金没有动用,而动用了B某的资金,为B某买进了A某欲买进的“津国商”,B某却不知此事。A某方知未能买进,便于十一点二十四分再次填单买进“津国商”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