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这项被定为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人口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在减控人口数量方面。其中,计划生育部门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监督功不可没。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原计划生育监督中只注重单独一孩政策落实上的层层一票否决制,忽视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加之没能及时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从而使新时期计划生育监督面临诸多挑战。近两年来,作者亲自参与了市、县两级的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认为新时期的计划生育监督既面临挑战,也存在机遇,只要应对措施得当,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监督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简介:通过对福建厦门市已育一孩职业女性的抽样调查,文章以微观人口经济学的成本-效用学说为分析框架,考察职业女性的生育效用感和再生育成本预估对其再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当前已育一孩职业女性对待二孩生育的总体意愿并不强;除了个人年龄、一孩年龄和一孩性别对其再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外,对孩子工具效用和二孩优势效用的认同有助于提升职业女性的再生育热情,但是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这些可以促进生育的影响并不能真正得以发挥,而对再生育后的职业发展成本和人际关系成本的预估则会显著抑制职业女性的再生育积极性,可以说,生育观念的转变和再生育成本加大是导致职场女性在二孩问题上呈现低生育热情的双重根源。
简介: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计划的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的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的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的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的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的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的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的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的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协商和谈判权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