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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个结果
  • 简介:法治之治即是通过法律的权力之制,权利主体与权力载体的关系就是法治社会的治者与受治者、法治主体与法治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法治又可概括为人民的统治而非国家之治

  • 标签: 法治构造论
  • 简介:陪审团的功能在于决定事实问题以及将法律适用于事实从而对被告人所面对的指控作出裁决,法官必须引导陪审团除非确信所有的犯罪要素都已证明否则就不得定罪,2-3 法官与陪审团某些刑事审判在法官和陪审团前进行(这被称为诉状审判

  • 标签: 刑法程序 程序构造
  • 简介:陪审团的功能在于决定事实问题以及将法律适用于事实从而对被告人所面对的指控作出裁决,法官必须引导陪审团除非确信所有的犯罪要素都已证明否则就不得定罪,那么被告人有责任举出足够的辩护证据向陪审团证明留下辩护理由是正当的

  • 标签: 刑法程序 程序构造
  • 简介:由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构造及倾向于控制犯罪的侦查目的所决定的审问式侦查构造和由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及倾向于保障人权的侦查目的所决定的对抗式侦查构造,侦查构造的主体是侦查程序中行使控诉、辩护、裁判职能的三方诉讼主体,所谓侦查构造应是基于不同的诉讼构造而形成的

  • 标签: 侦查构造 基本新问题 新问题探究
  • 简介:若行为人的行为实现了客观构成要件,因为实现客观构成要件的行为,则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的危险

  • 标签: 基本构造 客观归责 归责基本
  • 简介:从术语上,大家可能对土地债务制度很陌生,但是在结构上,它与抵押权制度的区别就在于:法学家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抽象,使担保物权与其担保债权的目的脱离而成为无附随性的担保物权.土地债务制度的抽象性还体现在物权行为无因性、抽象的人之责任(比如债务承认或允诺)、将来的债权可作为被担保债权和执行服从(无须判决书等执行名义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等.在目的去除技术下构造的土地债务制度,是长生的、稳定的,最终也能满足人们多种需要.

  • 标签: 土地债务制度 抽象构造技术 不动产担保制度 抵押权 物权行为理论 民法
  • 简介:主要是对过失犯注意义务的 补充适用问题,所以 过失犯的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违反注意义务及发生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结果这两个要素,对于一个没有规定注意义务的过失犯 来说

  • 标签: 构成要件 构造适用 犯构成
  • 简介:本文从民族地区发展伦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良影响的典型表现及其对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困境的角度,提出了民族地区重构发展伦理的六个方面的构想,以推动民族地区在发展问题上走一条全新的路子。

  • 标签: 民族地区 可持续发展 伦理
  • 简介:主要是对过失犯注意义务的 补充适用问题,所以 过失犯的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违反注意义务及发生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结果这两个要素,对于一个没有规定注意义务的过失犯 来说

  • 标签: 构成要件 构造适用 犯构成
  • 简介:事后受贿中的事前职务行为并非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理论上认为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针对的并不是收受财物的行为,尽管事后受贿行为在主观方面不具有典型受贿罪的故意

  • 标签: 事后受贿 受贿定性 定性行为
  • 简介:而施加多重的刑罚才是刑要解决的问题,可以把刑界定为对犯罪与犯罪人决定所施加的刑罚的分量,作为刑罚之分配的简称的

  • 标签: 刑辨 配刑
  • 简介: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演绎推理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面对简单案件是有效的,但是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推理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真理性",因此需要对三段论的思维模式进行改造,在法律适用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在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互动中,推动法律适用的进程,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 标签: 思维模式 民事法律适用 法律解释 案件事实 大陆法系 法官
  • 简介:作者认为,中国公司法在实践中存在以下缺陷: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之间区别模糊、国有独资公司定位不当、股份公司之董事会缺少有效约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虚拟化以及对关联公司以及公司集团的约束不力.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实有改革有限公司制度以及重新塑造股份公司之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必要.此外,还应当增加对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规定.

  • 标签: 中国 公司法 立法完善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监事会
  • 简介:契约型投资基金的信托法构造高良投资基金作为社会化的理财工具,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当时的大英帝国,经过第一次产业革命之后,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社会和个人财富迅速增长。中小投资者苦于缺乏投资知识且无充足资金分散投资风险,故将其资金集中起来而组成基金...

  • 标签: 契约型基金 投资基金 受托人 基金资产 受益人 所有权
  • 简介:<正>目次一、“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以促进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之诉讼构造的理论构建二、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作为形成裁判资料基础的对话机制三、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互动式的对话:创造具有“亲和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民事诉讼构造,是指以一定的诉讼目的为根据,以诉讼权限配置为基本要素,所形成的法院、当事人三方之间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讲,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内容,是反映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诉讼主体——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诉讼中权利义务的配置关系。上述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定义,存在两组权限配置关系:一是法院与当事人的

  • 标签: 诉讼构造 当事人主义诉讼 法理分析 案件信息 释明权 诉讼地位
  • 简介:从用的层面,人性善恶可以被解析并整合出6类主观行为和21种客观行为关系.唯小恶制小恶、恶大善制恶大善、小恶制恶大善3种客观行为关系符合民事交易范式.民事交易范式理论要通过其内在机制运作(监督和竞争)、外在诚信建构和完善的违反交易范式制度谴责等三个方面加以实现.

  • 标签: 人性假设 民事交易范式 监督和竞争 外部诚信体系
  • 简介:即以刑法典或单行立法的方式规定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犯罪化仍难以接受(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经济行为犯罪化的问题存在着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分歧

  • 标签: 侵犯知识产权 刑事责任基础 基础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