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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深层语义关系与表层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语言研究的焦点,本文以汉语的宾格动词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宾格动词和作格动词的对立现象及其深层成因,并结合语言类型学的研究成果就宾格动词的界定问题讨论了汉语宾格动词的诊断式,最后本文尝试运用构式语法理论提出了本文的观点,即带地点的存现句不能作为宾格动词的诊断式。

  • 标签: 非宾格动词 非作格动词 存现句 构式语法
  • 简介:本文首先概述了语言学家对存现动词的宾格性的探讨,分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些语言学家提出处所倒置结构的存现句是非宾格动词的诊断句式的观点,相反地,很多反对者找出反例认为存现结构中的谓语动词中有大量的作格动词。本文认同唐玉柱的观点,认为所有存现动词都是非宾格动词,具有宾格性的这一观点,并提出了新的证据,从而维护了存现动词的宾格性假设,统一了存现结构中的谓语动词的类型,也为存现结构的统一解释奠定了基础。

  • 标签: 存现动词 非宾格动词 非作格动词 非宾格性
  • 简介:<正>“比拟”是直接把物当作人或把人当作物,或把甲事物当作乙事物来写的一种修辞方法。把使用了比拟修辞的句子中直接发生比拟关系的成分抽出来,合在一起组成词组,然后分析一下它们的关系,我们可以发现:被比拟体和用来比拟的词语(以下称“比拟词”)的关系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被比拟体与比拟词构成陈述关系。如:例1.“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例2.“只有拖拉机在田野里小心地行驶。”例3.“……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例4.“嗷嗷怪叫的大北风夹着碎雪……把门窗打得‘哗哗响’……”(其中注“=”的为被比拟体,注“一”的为比拟词。)第二类是比拟词与被比拟体构成支配关系。如:例5.“让你们带队人马把黑潭的水牵到山下的坝子里来。”例6.“人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英雄的年代。”第三类是被比拟体与比拟词构成复指或同位关系。如:例7.“母亲延安,你就在这里。”

  • 标签: 修辞格 宾格 并列关系 主格 修辞方法 比喻
  • 简介:宾格代词me在句中作宾语,然而me除了做宾语外,还有其它用法,本文就对me的其他用法做一个探讨。

  • 标签: ME 宾格代词
  • 简介:自拍的行为发端是画家的自画像,摄影自拍起源于摄影者的延时拍摄,而今已发展成为智能手机的即时自拍时代。文章以旅游自拍为研究对象,探索这一现象之下蕴含着的机理。迄今为止,有关旅游自拍的研究成果不多。部分学者认为,自拍的文化基础是解构主义的后现代性,自拍乃是在张扬自由与活力,反对秩序与僵化。而文章提出,旅游自拍的学术基础之一可谓是宾格我理论。在与商业摄影、委托他人拍照、三脚架自拍、不摄影、拍他人或风景照相比较的基础上,尝试性的归纳出旅游自拍属性,并通过发散转义法进入到宾格我语境,讨论了其在旅游自拍中的作用机理,进而就如何技术性的应用该理论进行了探索。

  • 标签: 旅游自拍 自拍属性 建构主义 发散转义法 宾格我理论
  • 简介:摘要:现在的社会,科技发达,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一开始,人们就需要保护好自己的环境,而这也是一种文化素养的体现。但水利工程的建设周期很长,涉及到的项目也很多,所以在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的生态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对水利设施的现代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强调了在施工中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从而形成生态护坡,此时,宾格网石笼具有其自身的优点,可以很好地保障水利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水利建设时,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加强宾格网石笼的使用。

  • 标签: 宾格网石笼 水利工程 运用研究
  • 简介:弗莱的文学循环论思想是其原型批评的重要内容,原型批评的理论框架就由此推演而来。弗雷泽的自然循环论和斯宾格勒的历史循环论作为两个重要理论资源,为弗莱的文学循环论提供了完整的隐喻和象征的框架,弗莱在此基础上对文学作品进行分类,形成了文学类型的循环序列。同时,弗莱赞同斯宾格勒对文明循环与自然循环的区分;批判弗雷泽忽略二者的区隔,将神话还原为自然和历史事实的行为。如此弗莱就形成了一套独立于真实历史的文学发展逻辑,构建了文学人类学的视角与方法,然而这也导致了形式论和唯心论的弊端。

  • 标签: 弗莱 原型批评 循环论 文学人类学
  • 简介:脑袋发热么?不止是因为、天热,也许是因为大脑退化的缘故。把大脑想象咸CPU,用久了就有可能短路,造成记忆空白,也就是所谓的痴呆。不要以为痴呆只与年龄有关,它和生活方式息息相关,而且有着越来越年轻的趋势。这个假设得到了医学的验证。核磁共振扫描显示,随着现代人越来越“聪明”地倚靠发明,过度依赖电脑、手机而不是人脑,大脑中的密度已有下降趋势,同时负责思考和想象的部位活跃程度也呈现出退化。耸人听闻么?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科技越发达,理应更健康。的确如此,科技提供了诸多可能,包括更多运动和游戏可能,这些都为大脑所喜,前提是作为主体,人脑需时时身体力行。

  • 标签: 痴呆 老年化 生活方式 核磁共振 下降趋势 大脑
  • 简介:英语宾格动词是二语习得的一个难点,也是二语习得研究的一个热点。然而,词间差异却是该类研究的一个盲点。本研究以中国学习者为研究对象,使用产出任务和判断任务来调查英语可转换宾格动词二语习得中的词间差异。研究发现:中国学习者在习得该类动词的过程中表现出显著的词间差异。个案分析显示:中国学习者主要习得break的及物用法和sink的不及物用法。访谈和教材语料库检索显示:造成break和sink习得差异的主要因素是动词语义和相对频率。与康鑫(2010:435)相反,该发现同时支持"语义结构理论"和"固化假说"。

  • 标签: 二语习得 可转换非宾格动词 词间差异 动词语义 相对频率
  • 简介:以刑法谦抑精神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犯罪,是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之一。我们在借鉴犯罪的时候,应当注意对其实行领域进行限定,同时注重非刑罚措施对这些行为的梳理作用。以实现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和谐统一。本文拟就以上问题进行试探性解读。从而发现犯罪在中国的命运和体现,以期进一步推动犯罪在中国发展。

  • 标签: 非犯罪化 无被害人犯罪 非刑罚措施
  • 简介:丹尼列夫斯基(Danilevsky)与斯宾格勒(Spengler)均为现代思想巨匠,前者曾以振聋发聩的《俄罗斯与欧洲》轰动俄罗斯,但却不为西方社会所知;后者则因洋洋大观的《西方的没落》饮誉西方学界。两者虽同为“文化形态史观”之代表人物,其思想观点大同小异,但命运迥然。因此,将两者加以比较,对于史学研究本身是大有裨益之事。

  • 标签: 丹尼列夫斯基 斯宾格勒 文明形态论 比较
  • 简介:摘要后现代主义的“中心”浪潮逐渐消解了中心,也消解了“价值关联”与“价值无涉”,但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却使其倍受批判;“认识的‘中心’方法论”则在实践的基础上表现出对方法的回归和中心的重建,而试图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中获得科学认识论的基本地位。

  • 标签: 中心化 非中心化 方法论
  • 简介: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学校更加推崇。学校似乎在促进个体培养推动社会进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伊凡•伊利奇(IvanIllich)从一个较极端的视角审视学校,对现代学校进行猛烈的抨击,对西方现代学校是否有助于教育公平、是否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是否有助于世界的祛魅等三个常识进行批判性反思,提出废除学校的主张,他尝试以学习知识网络为载体构建学校社会。伊利奇对学校社会的批判对于我们实施各项教育,完善学校功能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本文透过防止过度“学校”、加强其他制度的教育质量、建立全社会终身学习网络的学习社会作为总结并启示建立学习社会的制度保障、建立学习社会的主体要求、构建学习社会路径。

  • 标签: 非学校化社会伊利奇学习化社会
  • 简介: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刑法的规制,在此过程中存在犯罪犯罪两种不同观点.本文提出了适时推进市场经济的犯罪和审慎进行市场经济的犯罪进程.

  • 标签: 市场经济 犯罪化 非犯罪化
  • 简介:范围副词由表总括、表限定和表类同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理论上应是相互独立的。但有的范围副词可兼表其中两部分,通过对其中的“但”“仅”两个范围副词对这一范畴的现象分析,以期探求其出现的原因。

  • 标签: 范围副词 非范畴化 原因
  • 简介:综合近年来有关研究,运用原型范畴理论分析了英汉特殊被动现象的规律和认知机制,认为特殊被动句的形成是非范畴的结果。英汉特殊被动句在概念、语法和语用三个方面偏离了原型结构和意义,经历了范畴过程。研究结果可为被动句式的扩展和解读提供一定的认知理论依据。.

  • 标签: 特殊被动句 范畴化 非范畴化
  • 简介:税收入是政府收入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税收入管理的突出问题是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性差,带来严重负面效应.本文在分析上述问题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改革和规范我国税收入管理的思路,即对税收入的不同种类区别对待,分流归位,依法立项,建立和完善规范征管体系,并以治本为目的实施财政、行政、法制、投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文中还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建议.

  • 标签: 非税收入 改革 管理 规范化
  • 简介:新世纪新阶段,政治文明不断发展,农民这一最大群体参政情况如何,关系到民主政治水平的高低。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基本是合法有序的,但同时存在诸多制度参与形式。制度政治参与有其社会、法律、农民自身、农村经济滞后、管理等原因,要实现农民制度政治参与到制度转变,需强化政府职能、提高农民素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开辟介于制度与制度之间桥梁渠道等。

  • 标签: 农民 非制度化 政治参与
  • 简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董事可能因违反其第165、166、167条规定而犯罪.公司在本质上是股东营利工具,对董事违反公司法进行责任追究,也应当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营利目的.但从公司法视角考察并借鉴国际立法例来看,上述规定并不妥当,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营利性,应当对有关行为予以犯罪.

  • 标签: 非犯罪化 董事行为 责任追究 营利目的 公司股东 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