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国特殊解雇保护制度保护的对象主要是两类,一类是特别弱势的雇员,另一类是雇员的集体利益代表。相应地,特殊解雇保护制度实现了两个层面上的功能,对于第一类雇员基于其特别弱势的地位而保护其个体利益,实现社会正义,而对于第二类雇员则是通过对其成员的保护促进雇员集体利益代表机构的设立和正常运转。德国特殊解雇保护的方式也分为两种,一种是限制解除的事由,只有在雇员有重大违约行为或者企业关闭的情况下允许解除,另一种是要求解除前必须获得主管机关或者雇员集体利益代表机构的同意。相比之下,我国特殊解雇保护制度的保护范围狭窄,保护方式也单一。目前在我国工会改革的背景下,最为迫切的是增强对职工集体利益代表比如工会委员的保护。
简介:德国近20年来出现了经济持续增长而温室气体排放稳定下降的脱钩趋势,其中东德地区经济衰退因素对德国整体减排有重要贡献,但德国的低碳转型确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尽管东、西德地区的脱钩表现和原因有所不同,但基本都符合环境库兹尼茨曲线规律。德国实现这一脱钩的主要经验是通过市场化改革等措施促进了经济转型和效率提高,长期渐进地调整能源结构降低了单位能耗的碳排放,尝试采用多种手段传递价格信号以引导低碳转型,普及绿色环保理念,使低碳政策获得广泛的民意和政党支持。这启示我国的低碳转型应当推动市场化改革,提高经济整体的效率,建立经济、安全、环保的能源体系,普及低碳意识,同时注重发挥税收手段在引导低碳转型中的作用。
简介:在《德国商法典》的形式规制内容中,第二编“非独资的商事企业和隐名合伙”、第三编“商事账簿”和第五编“海商”,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商法;在实质规制内容方面,代办权、商号法、交互计算、商事代理人、行纪人、承运人、仓库营业人、让与禁止不生效力、善意取得、商事留置权、利息规定和定期商事买卖等,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商法,应当被归置于民法典;余存的规制内容不存在特殊法典化的必要。在法典体系重构方面,存在两个方案:一是建立企业外部私法;二是区分主体所从事的活动。但无论何种方案,其主旨都是维持既存的商法典。妥适并正确的做法在于,彻底废除商法典,具体就是将其中的主体内容全部归置于民法典之内。
简介:左移位结构(Left-dislocation)澳大利亚的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方法秉承英国语言教学的流派,人文主义教学法和特殊目的的英语教学法(ESP)在课堂上运用广泛,前者强调学习者已有的知识经验队学习英语的影响,后者注重英语的工具性。这两种教学法在课堂上有清晰的教学步骤,效果良好,对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有很好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