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系经销摩托车的个体户,2000年与被告之一郭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负责将原告的货物(摩托车一宗)自济南运到单县,原告支付运输费用700元。同年4月被告与原告雇佣的两名经销人员在济南共同办理购货手续后将货物清点装车,3人共同乘车返回单县。途中汽车发生大火,虽经奋力扑救,但仍烧毁了几乎全部托运货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共计16万余元。经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为火灾原因不明。原告与被告及被告挂靠的运输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及挂靠的运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
简介:国内白羽肉鸡养殖逐步走向集约化和自动化,一般一栋鸡舍饲养肉鸡10000~40000羽不等。现在大家都觉得鸡越来越难养,尤其肉鸡的呼吸道病难以控制,究其病因来讲有病毒性的因素,如新城疫、禽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等,也有细菌性的因素,如大肠杆菌病,还有霉形体的感染等等。控制好肉鸡病毒病的感染是解决肉鸡呼吸道综合征的重要措施。现在行业内一个控制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的有效办法就是加强免疫,也就是小鸡早期免疫,早到1日龄就开始作新支二联活疫苗免疫。目前的免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1日龄给小鸡作滴鼻滴眼免疫,就其效果来讲还是很好的,但由于现在规模化肉鸡场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该项免疫操作很难实施。另一种办法就是小鸡在孵化场接受喷雾免疫,这个免疫方法比较方便易行,也能起到基础免疫效果,问题是经过喷雾后的小鸡要经受两个应激,一是长途运输,二是在运输过中会出现温度波动,特别在温度比较低的季节,经过喷雾的小鸡容易在早期出现呼吸道反应,增加了疾病控制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