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杨国荣、潘小慧、孙春晨三位教授提出的讨论,集中指向一个形上问题:伦理道德,为何"精神"?具体展开为三大关系的哲学追究:马克思、康德、黑格尔三大理论资源、中国与西方两大文明传统的关系;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马克思的"社会意识"、康德的"实践理性"、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是关于伦理道德"精神"本性的三大理论资源,必须基于中国传统对它们进行创造性整合与超越。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三位一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体系的形上基础,其中"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统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及其精神哲学体系的现实性与历史性。民族—伦理—精神的概念同一性,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冲动形态伦理"的法哲学结构是其现实性和历史性展现的三个哲学维度。
简介:人类男女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绵延不绝的必经途径,也影响着良好的婚姻、家庭、社会伦理秩序的形成.从构词法上看,"性"本身就是"心"和"生"的会意,"心"是指道德能力,而"生"是指自然本能,这就在人的自然情欲和道德意志的张力之间形成了人之为人的内在冲突.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两性关系涉及双方的意志自由和权益责任,需要用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加以调节.因此,人类两性关系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自然关系,成为具有伦理意义的社会关系.对人类性伦理关系如何从原始社会的简约严酷,经过封建社会的神秘愚昧、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不羁而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美好的研究,是社会主义性伦理学的历史使命.
简介:伦理道德的本性是"精神","精神"是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的共同话语,由此可以建立起文明对话的话语平台。"‘精’—‘神’"的二元构造使其概念地内在理想与现实、普遍性与民族性相矛盾,于是建立一种关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寻找其"中国气派"便必须而必然。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是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与法哲学的统一。黑格尔所建立的"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伦理道德的"精神现象学",揭示了伦理道德的形上真理,然而它只是西方精神史的历史哲学表达,并在法哲学层面"头足倒置"。伦理世界中的中国话语是"国—家"伦理实体,"中国气派"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精神哲学规律所造就的伦理世界的"亲和";生活世界或"教化世界"的中国话语是"内圣外王"的权力伦理与"义利合一"的财富伦理,"中国气派"是对国家权力"为政以德"的道德诉求和对财富"为富不仁"的伦理批判,呈现为对生活世界的道德警惕和伦理紧张;道德世界的话语体系是"义利—理欲—公私","中国气派"是"求诸己"的自强不息的精神超越。伦理世界的亲和、生活世界的警惕与紧张、道德世界的超越,三者构成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和精神哲学形态的"中国气质"和"中国气派"就是:伦理乐观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
简介:樊浩先生近三十年的学术生涯,从其所确立的旨趣、铸造的品格到创设的论题皆别具一格,蔚为伦理学领域之一大景观,其中又以"伦理精神"的申述与阐发最为别具匠心。伦理精神不是对伦理精神化或精神伦理化的简单解释,而是以此达成对人类精神终极追求的探寻,即探究伦理精神作为"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之至善究竟对人类文明发展意味着什么;切近而言,即是中国伦理精神对中国现代社会形态具有何种意义。对此,樊浩先生不惜运用一种近乎偏执的"文化战略"之深沉笔触、势大力沉的理论思辨和"顶天立地"的担当意识来展开其思考,为此所展开的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文明冲突"的伦理省思、韦伯创制"理想类型"之伦理范型的方法论超越、黑格尔精神哲学形态方法的批判性借用、生态哲学借以建基的"价值生态"的方法论发越等,都被创造性地融入"伦理精神"主题的卓越运思当中。显然,樊浩先生的伦理思考不是对伦理世界的单纯观照与直观映射,而是通过伦理世界进入到对整个精神世界的哲学反思。他新近指出的人类文明必将以"伦理共和"的方式完成自身多样性体系建构这一观念,再度反映出这一致思取向。
简介:本文重点论述儒家伦理之精神性内涵及其当代心理健康价值。儒家伦理思想从先秦百家之一种学说发展为汇通儒道佛的理学,经过历史的磨砺与选择,最后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性名片,成为洗印中国人心理的统一底片,这种无与伦比的影响力足以与任何宗教比肩。如果以"永恒信念、情感联通、自我超越"作为所有宗教的精神性公约数的话,那么儒家的"天理伦理、民胞物与、圣人之道"等价值观以非宗教的形式完全起到了宗教的精神性功用,还避免了宗教带来的种种弊端。同时,儒家伦理的精神性功用对于中国人的身心健康亦具有积极的意义。当然,对于因为封建专制制度带给儒家文化的负面作用我们也不必讳言。
简介:道德哲学需要注重形上和形下之间的互动、理论和历史的互动.同时,也离不开新概念的生成,在这些方面,樊浩教授的工作体现了自身的特点。从历史的层面看,在关注康德哲学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黑格尔的哲学。就对人的理解而言,辨析理性与精神构成了重要的方面:单纯地关注理性,往往仅仅偏重于人的精神的一个方面,由此不免导致对人的理解的抽象化、片面化,反之,肯定精神本身的综合性形态,则可以引向对人本身的具体理解。同时,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归根到底要走向实践,精神则从内在的方面为走向实践提供了某种动因。在此意义上,樊浩教授对黑格尔哲学的注重以及对精神的关注无疑有其理论意义。当然,以道德形而上学的进路和构架而言,樊浩教授提到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个环节,并且认为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构成了道德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与构架,这一进路尚存在可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