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推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进程中,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制定了《石柱县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实施办法》,确立了打击与防范的措施,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村民懂法、守法意识,利用法制知识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石柱县院:法律服务宣讲团进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