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乾嘉时期是我国著名的朴学考证时期。以语言文字训诂考证进行经史研究,故被五四运动后提倡“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人视为科学方法及理性精神之先驱。本文则从当时人喜说鬼狐仙怪事迹的现象,做不一样的考察,发现另一副面貌的乾嘉时期。由乾嘉时期士大夫喜说鬼狐仙怪故事,可以发现当时并不具备现代意义的科学理性观。理性与信仰并存,或交互为用,纔是普遍的现象。而且精英士大夫阶层在面对这些鬼狐故事时所显示的伦理观,非特与庶民无异,抑且为世俗命定果报信仰之热心传播者。在宋明理学已渐丧失其伦理规范意义,经史考证又只是知识技艺的时代,信奉此种通俗儒道佛理,并以之教化民众,便成为士大夫自觉可以努力之工作。其宣化之方式,主要是文学作品,例如小说或戏曲、宝卷、歌谣等,为道光、咸丰、同治以后大规模出现的民间“善堂”奠了基。突破了经学视域,转由文学去看,纔能观察到这许多有趣的现象与值得思考的问题。
简介:上海交通大学收集的鄱阳湖区民间文书,记录了清代中期江西都昌县曹氏与鄱阳县杨氏之间的一桩官司。两姓就两县交界处三片湖面的产权,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一直争讼到嘉庆四年(1799),从鄱阳湖一路打官司到北京城。通过对相关58件文书的分析,结合其他材料,我们发现:虽然原告方曹姓将自己描绘为受害者,但实际上对争议湖产不具有充分的产权依据,是利用各种借口来侵占杨姓湖产。这个案例表明,清代民事司法具有积极保护民人产权的一面:正是官方对民人产权的保护,才迫使强势的曹家承认弱势的杨姓的产权。更重要的是,官方对这个纠纷的解决颇有创意:先根据证据判明是非,认定权益归属,然后引入市场机制,促使双方达成双赢的共识。这种法律与市场的双管齐下,比仅仅依法判定是非,更能抓住产权纠纷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