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罗馬戏剧理论罗馬的戏剧和戏剧理論,不及希腊发达。罗馬戏剧起源于庆祝丰收的典礼,那时村民盛服化装,表演歌舞。約在公元前四世紀时,逐漸形成杂剧(Satura)——用对白和歌舞表演簡单滑稽的情节。在公元前三世纪时,出现民間滑稽喜剧亚特兰那(Atallana)。公元前二四○年,希腊脫籍奴隶安德罗尼柯斯(Audronicus,約公元前280—204)翻譯希腊悲剧和喜剧井旦演出,这就使罗馬戏剧走上一个新的阶段。罗馬剧作家最初摹仿希腊,后来逐步改造而有某种民族特色。喜剧方面成就較高。普劳图斯(Plautus,公元前220—168)将希腊喜剧和罗馬民間喜剧亚特兰那結合起来,受到平民热烈欢迎。罗馬喜剧艺术并不受到貴族重视,演员都是脫籍奴隶或奴隶,社会地位极低,演出没有固定场所,直到公元前五五年至五二年间,罗馬才建筑一所石造剧场。在戏剧理論方面,直到罗馬内
简介:在中西与中印宗教历史文化交流过程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成果是中国禅宗及其禅宗戏剧的形成与发展。此种宗教表演文化形式集中国和印度传统文学之大成,特别是将其丰富多彩的佛教图像与文本紧密地联系与融合为一体,使之天然地融合于中国乃至东亚、南亚、东南亚诸国和周边地区,成为许多民族所共同拥有的一种维系精神世界的参禅拜佛礼仪与文化娱乐活动。禅宗戏剧亦遵循禅宗从“不立文字”初衷逐渐过渡到“不离文字”。然后又回到“不立文字”,继而定位到“图文结合”;或从“渐悟”到“顿悟”至“大悟大彻”理念的演变历程,从中我们可发现禅宗一直相伴佛教美术图像,以及趋于戏剧表演文本的图文显现之重要文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