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首先对国际公约以及国内外立法中有关船舶碰撞概念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述,对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分歧与争议进行了归纳与比较,继而对船舶碰撞概念进行了解析与界定。在此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碰撞概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归纳与梳理,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在定义船舶碰撞概念时应扩大碰撞船舶的适用范围,理顺第165条与第170条之间逻辑关系的立法建议,并据此提出了具体的条文修改模式。
简介:邓小平曾提出过很多深刻的改革思想。在改革精神方面,他强调“要敢字当头”,敢于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强调要解放思想,提倡要有敢想敢说敢干敢闯的精神状态,提倡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提倡要用“明白人”。在改革作风方面,邓小平一直反对拖拉懒散,认为解决问题不能拖,拖是没有希望的。他强调改革机会要抓住,决策要及时。在改革方法方面,他认为改革是一场大试验,“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即一切具体改革措施实行前都要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同时要根据客观条件的成熟与否,来决定改革措施的步骤和力度;对一时不能实施的改革措施,不要强行实施,而要逐步创造条件,为问题的解决创造好的基础。
简介: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船舶本身显然不能成为责任主体。如何确认隐藏在船舶背后的责任主体,理论界和司法界的讨论经久不衰,并各持己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和理论认识,提出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及有过错的其他人连带承担过失船舶的碰撞责任,其责任承担的基础在于其是否实际控制、管理船舶,而不能以船舶所有权、光船租赁是否登记判断其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