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地流转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要求。以农户为流转主体的农地流转模式主要研究农户之间自主自由委托代耕、出租等形式。该模式的形成原因是由于农民资源禀赋和面临机遇的差异。该模式效率最高,过去是主导,将来依然是主导;以集体为流转主体的农地流转模式主要研究反租倒包。该模式的形成原因,2004年以前主要是乡村集体为了减轻税费收取难度、汲取更多收入,2004年以后主要是乡村集体解决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压力和外部经济体的经济推力。该模式容易导致乡村集体强迫或半强迫农户流转土地,在将来慢慢会萎缩;以农户和集体为共同流转主体的农地流转模式主要研究农地股份合作制。由于入股的主体、方式、范围的不同,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成因也各不相同。该模式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封闭性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该模式在将来会继续发展。
简介:农地流转是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最新政策。以什么方式推进土地流转,不仅关涉土地流转这一政策的合法性,而且影响着乡村社会稳定和乡村民主的发展进程。案例研究表明,随着市场化力量逐渐渗透到乡村社会,嗅觉灵敏的村官试图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为个人谋取私利。在这一过程之中,他们并没有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也没有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精神,而是遵循他们的霸道原则与掠夺之手的逻辑行事。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农民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形成不均衡的博弈关系。市场主导与权力操控的联合,使农地流转陷入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之中,导致土地流转的困局。要破解这种困局,必须进一步完善乡村民主,强化农民的民主参与,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简介: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国家治理的动员模式主要是"革命运动"。期间的土地改革和农业集体化,也是以"运动"的方式推进的。通过回顾建国后的"运动"史特别是两次农地制度变革运动的历史,以及对"运动"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对照现实,本文认为,我国的公共管理活动,至今仍然深受"运动"思维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中表现极为明显。一方面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以中国式"圈地运动"的方式进行农地非农流转,使农民的财产遭受损失,导致土地资源配置错位、社会不公,城市化发展缺乏内涵;另一方面在农业现代化的诉求下,政界、学界提出要加快农地流转的改革,甚至断言此次农地流转的改革为"第三次土地革命",于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庄"等土地经营的组织形式成为一定时期社会舆论的热点诉求和地方政府的主推政策,运动模式的路径依赖问题仍然明显。在当前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突破运动思维迷局,向法治思维转型,就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改变行政权大于法权的现状。捍卫宪法规定的集体所有制这一根本制度的基础上,从法制层面明晰国家(政府)、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改变政府在征地乃至农业产业规划过程中的集体组织失语状态,改变集体成员权"无法可依"形成的集体组织代理悖论。同时要从法制层面完善农地市场化流转的交易规则和秩序,通过强化税收调节和生态补偿的法律工具,完善农地保护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