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农民是以土地作为他们的生产资料而生存的。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因此,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允许交易的。在实际的生活当中,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大量的,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常之活跃,逐步成为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这种自发的,是缺乏法律的引导和规范的,从而导致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文本就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的方面,在法律上做了充分的初步分析,此文是采用了“提出问题,进行分析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模式来构建本文的结构。因此,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保障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简介:摘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是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更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