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集体所有制关于农民个人的二重规定性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既然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无论从法律意义上还是经济意义上都既是所有者,因为他是公众的一员,共同占有的权利是任何个人所拥有的那一部分所有权和一切其他人所同时拥有的所有权共同构成的;又是非所有者,因为他仅是公众的一员,作为个人所拥有的公有权只有同其他本集体成员的所有权结合、共同构成集体所有权的时候才有效。才能发挥作用。作为个人,他既没有特殊的所有权决定资本的使用,
简介: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537页)。因此,任何社会经济控制系统,都是一个物质利益关系的耦合系统。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物质利益在经济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这个系统的控制关系首先表现为各种物质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在其中,可以区分出两种基本的制约关系:一是个别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二是个别利益与总体利益(或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经济系统的控制,是通过两种物质利益相互制约关系实现的。在商品经济中,物质利益是自动控制的客观基础。在这里,物质利益具有双重的控制论意义:第一,它是经济控制信号的实体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