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简介: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②民办非企业单位;③个体经济组织;④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⑤应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2.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哪里举报?对中央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举报。对其他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市(地)以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监督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