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饮酒驾驶的危险行为在主观心理、客观行为和结果上可能呈现出多种形态,《刑法修正案(八)》使得原有的罪名关系出现了变动,危险驾驶罪的出现导致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出现错综复杂的罪名关系。对此必须进行小心翼翼地分析,确保对具体案件的正确定性。《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理论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目前,统合各方学说,全面分析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之间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危险驾驶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能构成,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说明。首先是在没有发生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4条的关系;其次是在发生了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关系。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多被司法实践误读,因此也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家庭类型与车祸、溺水的危险行为之间的可能关联,为实施健康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步行违规、骑车违规、不安全游泳、不安全滑冰的报告率,共调查24754名13-22y学生。结果5类家庭类型之间,步行违规的报告率,男生、女生都有统计学意义,男生,重组家庭最高,隔代家庭也较高,女生,隔代家庭和单亲家庭较高;但是,骑车违规、不安全游泳、不安全滑冰的报告率,男生、女生都没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溺水危险行为与家庭类型的关联不明显;车祸危险行为,骑车违规与家庭类型的关联不明显,步行违规,重组家庭与隔代家庭的男生、隔代家庭与单亲家庭的女生应加以更多关注。
简介:如果宝宝不幸触电,很可能对其身体造成巨大损害。宝宝触电后,家长该如何处理,并进行急救呢?怎样避免宝宝发生触电呢? 可能出现的状况 触电造成的电灼伤对皮肤的损害与烧烫伤相似,不过,较之一般烧烫伤来说,触电造成的电灼伤对身体的伤害更深入也更严重。如果宝宝发生触电,家长应仔细观察,一旦发现其有休克、面部发紫、意识不清、呼吸或心跳停止等现象,应马上送医院急救。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第一大杀手。如何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特别是降低发病率减少致残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一直是广大心脑血管病防治工作者在积极探索和期盼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