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合同关系的复杂化,《民法典》第996条首次将违约行为与精神损害赔偿联系起来,打破了传统民法中不允许因违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不允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为合同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人格权损害提供了救济途径。本文基于《民法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件,分析了该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这些措施旨在促进该制度的实施效果,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精神利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简介:摘要:以搜集、分析案例的方法了解《公司法》第152条的运行情况,发现损害赔偿之诉的赔偿请求越过法人人格的界限不明,其原因是该法条对诉因的设置不清晰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缺位;发现损害赔偿之诉被诉主体涵盖不全,实践中常见股东联合董事等高管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发现损害赔偿之诉举证责任设置不足以适应现实情况的不足。对比域外的商业判断法则,建议建立我国自己的信义义务的判断规则以应对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权滥用;建议细化《公司法》第20条,将股东也列入损害赔偿之诉的被诉主体;比照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法律后果,建议损害赔偿之诉采用“限制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简介: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机械工程行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机械制造工程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就,成为了一大产业。国民经济的一部分。在机械工程制造行业中,优化其可靠性的设计起着重要作用。基于此,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优化机械工程可靠性设计的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