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世权是财产权的本质。财产权概念的外延是广阔的,不应限于有体物财产,应涵盖无形财产权;不应限于法典中的财产权,应涵盖被忽略的单行法所创制的隐蔽的财产权;不应限于私法创制的财产,应涵盖公法创制的财产。财产权的形态虽然纷繁复杂,但从最简单的形态——公物,到最圆满的形态——所有权,中间存在许多形态。财产形态从单纯的排他性到复杂的可转让性,由简及繁,可以形成一个清晰的财产权谱系。财产权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必须由法律规定,财产权法定主义是财产法的重要原则,财产权法定主义的最本质的两个要素是:一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需法定,二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的转让需法定。“权利法定类型化”是财产权法定主义得以实现的立法技术。中国民法典应设财产法总则,对财产权的基本问题和共同问题作出规定,应对实践中复杂的财产权问题,并保障民法典体系的完整性。
简介:德国、日本等国刑法明确区分了财物与财产性利益,我国刑法未作此区分,故不能按照德国、日本的刑法规定确定我国刑法中的财物的外延;在我国刑法中,财物应当包括财产性利益;盗窃罪的对象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财产性利益。但是,“盗窃”以行为人将他人占有或享有的财产性利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或者享有为前提。盗用他人交通工具或者盗窃欠条的,成立对交通工具或者欠条的盗窃,而不是对财产性利益的盗窃。由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象包括对财物本身的占有以及对财物所蕴含的经济价值的占有,所以,对于盗用他人交通工具或者盗窃欠条的行为,可以按行为人所取得的经济价值计算盗窃数额。对于侵害他人不动产的案件,需要区分行为对象是不动产本身还是不动产的产权,进而确定侵害行为的性质。
简介:贪贿犯罪特别没收程序中的涉案财产并非包括一切违法的间接所得,应根据该财产是违法所得的转化财产、混同财产、收益财产而区别对待,同时需考虑对合法财产的抵偿性没收。违法所得的查明应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但不能适用违法所得推定制度。贪贿犯罪其他涉案财产的界定,应当坚持实行性关联标准或功能性关联标准。在逃的贪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的程序,确有证据证明财产并非违法所得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对利害关系人的抗辩权应当采取'原则+例外'的处理模式,即原则上可没收事后免费受让的违法财物,但如果这种没收会对善意的利害关系人的生活或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法院可例外地考虑免予没收。
简介:以网络游戏市场慢慢成熟,参与者越来越多为背景,主要进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的探讨,虽然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只是一部分,却也是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非常重要和尤其关键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在近些年来,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演变成为越来越多纠纷案件的主要焦点,为了在法律上有效保护虚拟财产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将虚拟财产置于民法范畴进行研究,能够使网络虚拟财产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进行了承认并且针对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案件进行了保护.在游戏的世界中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迫在眉睫,本文之所以在这里讨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因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在理论上并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界限来判断其财产属性,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碰到很多纠纷难以找到具体而明确的法律依据,故本文主要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以方便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纠纷时较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