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司法改革迄今为止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但是,近年来,我国地方检、法机关推行的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在合法性方面却频频受到学界的质疑.作为一项法律活动,司法改革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但是改革的性质也决定了司法改革必须突破实在法的规定.合法律性并非合法性的唯一含义,突破现有法律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司法改革因此就丧失了合法性.作为西方政治学、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综合自然法学与实证主义法学两大流派的观点,合法性应当包括形式和实质双重要求.司法改革的合法性也包括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两个层面,其中任何一个层面的缺失都会导致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危机.重塑司法改革的合法性理论有助于解决我国司法改革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简介:具有基础地位的物质因素与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精神因素共同支撑着执政党的合法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包括统治的绩效、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武装斗争的胜利、以及党在长期的武装斗争中积累的巨大的组织资源。党在新世纪面临执政的合法性的挑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巩固来自经济层面的合法性;承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来自意识形态层面的合法性;承诺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来自社会层面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