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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法权安排实现永久和平是普芬道夫自然法理论的核心主题。普芬道夫认为,保存和培养社会性是自然法的根本戒律,服从自然法可以实现社会和平。但是,这种可能性只是潜在的,永久和平的实现还有赖于政治共同体以及共同体内和共同体之间恰当的法权安排。通过永久和平法权安排的体系化,普芬道夫为现代国家擘划了最基本的法权关系。这些原创性理论成就奠定了他在古典自然法理论谱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性地位,也使他成为了永久和平论的鼻祖。

  • 标签: 理性自然法 社会性自然法 法权结构 永久和平
  • 简介:国际法是以维护和平与促进发展为根本价值取向的国际法律体系。实现和平的使命是国际法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重视国际法的制度和组织建设,但忽视了实现和平的心理因素。深受康德永久和平思想影响的现代国际法体系也偏重于法律制度和国际组织的建设,对人类内心和平的建设重视不足。虽然一些国际法律文件和个别国际组织已经意识到了内心和平对世界和平的重要性,并做出了积极努力,但显然还是很不够的。真正的永久和平只能从人的内心开始实现。国际法应该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国际法制度和国际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人类内心和平的宣传和建设。这是国际法的新使命。

  • 标签: 国际法 和平 内心和平
  • 简介:和平与战争几乎是伴随人类始终的一个话题,现实与理想的疏离构成了伟大灵魂思考人类未来的强劲动力。十八九世纪是西方列强疯狂地进行帝国扩张的时代,边沁曾为那个时代残酷的战争所震撼,他一反当时支持帝国扩张的历史主潮,坚定地选择了以"普遍永久和平"为旨归而审慎地思考和构建国际秩序的道路。边沁在其讨论国际法思想的文本中提出了"一项普遍永久和平计划",他提出通过解放殖民地、削减海军和建立公共法庭回应他那个时代关于世界和平的重大问题。

  • 标签: 国际法 世界秩序 帝国 殖民地 永久和平
  • 简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婴儿,事实层面客观存在由该夫妻精卵结合(夫妻亲生子女)和采用他人精液如精子库供精等生育情形——与该妻为“亲生”,与该夫为“非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两种情形。因父母子女亲权关系建立以事实层面亲子血缘关系为基础,对“血亲关系”事实(精卵来源及其体现的“生育意志”)判断“真”或“假”即同时指向当事人法律层面权利义务“应当”或“不应当”。本文拟通过对父母子女“血亲关系”性质的分析,并对一起亲权纠纷在亲子关系事实“悬疑”情形下,一二审法官对父女是否具有“血亲关系”作截然相反推定的案件进行剖析,说明树立婚内父母子女关系适用推定以“儿童利益最佳保护原则”为核心价值基础的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血亲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王和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应当” 血缘关系
  • 简介:自1979年以来,大陆领导人不断推进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进入了两岸交流议程。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两岸应商谈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协商两岸和平协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对两岸和平协议问题做出最新的回应。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法理基础是主权和治权可以处于分离状态,两岸分裂属于治权的分离。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障碍在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出暂缓政治谈判的主张,法律障碍在于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导致的和平协议被否则的后果。和平协议的性质和使命应得到重新认识,"一个中国"的解读更应具有灵活性,同时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的修订应得到关注。

  • 标签: 两岸和平协议 一个中国 “公民投票法”
  • 简介:2014年12月3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和平带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文刚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到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听取了该院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座谈会上,该院检察长陈宏详细汇报了2014年检察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和平一行认真听取了沙区院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沙区院2014年检察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 标签: 检察工作 和平 人大常委会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主任 区人大代表
  • 简介: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对于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对此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 标签: 国家法 反分裂 统一法 祖国和平统一 法律工作者 全国人大
  • 简介: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基本继承了宪法序言对党的领导的表述,同时在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从宪法序言进入正文,以清晰的法律条文落实宪法序言提出的根本原则,这实现了党的领导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方式上的历史性发展。首先,以宪法条文的形式确认党的领导,体现出我们对这一重大问题的认识更加科学。

  • 标签: 宪法修正案 党的领导 一以贯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 精神
  • 简介:从法理的角度看,维持和平行动的中立性及其对武力的使用的合法性并不影响或者排除国际人道法对其的适用;并且,从事实的角度看,不仅多项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情形已经突破了维持和平行动本应具有的中立性,不同层面的联合国法律文件也明确规定了维和部队应当遵行国际人道法。由此,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介入到了冲突当事方之间的武装冲突并且使用了武力的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应当得以对其适用。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仅国际人道法的"普遍性原则和精神"得以适用于维持和平行动;相应地,维持和平行动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具体情形则主要包括违反了国际人道法关于保护平民、给予平民人道待遇和给予被拘押者人道待遇的要求。

  • 标签: 国际人道法 联合国 维持和平行动 《日内瓦四公约》 普遍性原则和精神
  • 简介:长久以来,学术界都认为格劳秀斯的《战争法权与和平法权》是关于万民法或者今人所谓的国际法的。这种观察并不充分,这部著作的标题可为佐证:"Dejurebelliacpacislibritres,inquibusjusnaturaeetgentium,itemjurispublicipraecipuaexplicantur",直译成现代语言就是"论战争法权与和平法权,三卷本,其中阐明了自然法权、万民法权、尤其是公法"。可以看到,这部著作不仅仅关乎那种被今人不确切地称为国际法的东西,而且也关乎公法,也就是今人所谓的国家宪法,除此之外,它还关乎自然法与万民法。关于这一点,格劳秀斯在本书的长篇"导言"部分曾经予以阐述。拙文将以"导读"的形式,深入研究格劳秀斯这篇"导言",并尝试探讨以下若干问题:格劳秀斯的《战争法权与和平法权》真的是一部"国际法"著作吗?如果是,那么,在何种程度与何种范围呢?另外,格劳秀斯在这部巨著中所教导的自然法与万民法的精义何在?

  • 标签: 格劳秀斯 战争法权 自然法权 万民法权
  • 简介: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欠缺能够被双方认可的统领性法律规范文件;就大陆地区涉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律规范而言,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此外,大陆地区涉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律规范与台湾地区涉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法律规范各自在自己区域内发挥作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两岸协议的沟通桥梁的作用发挥并不完备。我们要不断完善两岸关系和平法律体系,签订和平协议,完善大陆地区涉及两岸关系法律体系,进一步发挥两岸协议的作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有助于对国家统一的促进和对两岸人民利益的保障,然而从国家统一大业、中华民族利益考虑,两岸应该走向政治对话,将已有的共识予以法律化表达,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进行安排。

  • 标签: 两岸关系 和平发展法律体系 和平协议 现状与完善
  • 简介: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旦生效,其法律效力不仅及于行政相对人.也及于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随意被撤销.不利于社会秩序的恢复和稳定。二、错误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纠正。《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公安部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内部规章,不能成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三、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始终贯彻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原则,只能有利于事实的查明和法律的正确适用,不会混淆是非,更不会因此而使违法行为人逃脱应有的惩罚。

  • 标签: 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 公安分局 纠纷案 违法行为人 和平
  • 简介:《管子》的消费观包括节俭和侈靡两个方面,学界对其有不同认识。《管子》的节俭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独具特色。本文认为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是其主流的消费思想,节俭是维护君权的需要,是治国安邦的需要,是百姓维持安定生活的需要。当今我们要继承和发展这种节俭传统,弘扬中华民族节俭的传统美德。一、节俭是维护君权防止亡国的需要战国晚期,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财富不够丰富,君取与民予是非常矛盾的。《管子》已经认识到。

  • 标签: 《管子》 消费思想 战国晚期 安邦 奸智 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