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以来,受国务院“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政策影响,增值税税率到目前为止经历过两次大的调整,后期仍可能会调整。通常观点都会认为增值税税率变化后,已经中标或者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合同价款中的税率应该对应调整,笔者通过对部分项目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研究发现增值税税率变化后合同价款不一定调整。下面通过一个工程案例来进行说明。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制度也不断调整和完善。自 2016 年 5月 1日起,我国的施工企业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增值税制度下价税分离、抵扣纳税,如何对处在“营改增”过渡期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款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尤为重要,特别是针对合同签订后增值税税率变化对施工企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成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难点和争议点。本文通过对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剖析,提出了合同签订后增值税税率变化,无论建设方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均采用价税分离,根据实际税率的变化而调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