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商务部获悉,中国对韩国产的韩聚酯薄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10年12月28日到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简介:马来西亚国际工业和贸易部近日宣布仲裁决定,将对原产于越南、泰国、印尼和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膜征收2.59%~12.3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即2013年4月23日~2018年4月23日。
对韩国聚酯薄膜反倾销12月将到期
马来西亚对亚洲四国BOPP膜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