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或有期间研究的一个必然逻辑起点就是论证或有期间真伪问题。从制度的本源上展开分析,或有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乃为独立存在的期间制度。然存在或有期间却并非当然具有存在之必要,还需要论证或有期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或有期间应当是具有独特存在价值之制度,即能够通过限制处于比较优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或行使特定的权利,结束权利所处的不确定状态,从而妥当地均衡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或有期间制度的构建则应当遵循或有期间内在价值的指导,着眼于"严格性"的基本定位,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公平,以安排或有期间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或有期间制度的基本规定应当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并列规定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期间制度一章节之中。
简介:或有事项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是一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从其形成的最终结果对企业的影响来说,可以分为或有收益或有损失两种。或有收益是对企业将会产生有利影响的或有事项;而或有损失是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或有事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的经济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或有事项企业潜在的财务影响有多大,企业因此而承担的风险又有多少,这些都有必要通过会计报表予以反映,以使会计报表使用获得充分、详细的信息。因此,因此,规范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