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们在商店看中某物品并支付货款后,商店将该物品交给购买者时,该物品的所有权随即转移到购买者,即归购买者所有。这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时清结的口头头卖合同,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是清楚明了的。但在复杂的经济往来中,在履行书面合同之时,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情形就复杂多T。由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涉及到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以及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的问题。世界各国的惯例是,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应由所有人承担。所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决定了意外灭失风险责任转移的时间。也就是说,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责任转移是密切相关的。同时所有权的转移与第三人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也有关联。比如甲将某物品出卖给乙
简介:[摘要]本文初步了研究教师心理所有权的内在效应和外在效应。认为无论相对教师的内在自我意识,还是对于学校、班级、学生等外在目标,教师心理所有权效应都不一定总是积极的。[关键词]教师心理所有权效应初探心理所有权是个体认为目标物属于自己的感觉状态,即,它是“我的”或“我们的”[1]。心理所有权理论认为,占有感是心理所有权的概念核心,且个体一旦感觉某个物体或非物质形态的实体(如,某种资格或某个思想观点、言语、艺术创作和其他等等)就是“我的”或“我们的”,则会激发起对该目标对象的积极态度和责任感,且有形和无形的占有物以及心理所有权情感变成了与个体的自我概念相关的东西。总之,指向各种客体的所有权情感都有重要的、潜在的和强烈的心理和行为效应[2]。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心理所有权现象也被普遍经历着。教师在提到与工作相关的话题时,会自然地把“我”与学校、班级、学生、同事等联系起来,会经常在学校、班级、学生、同事等等之前冠以“我的”或“我们的”称谓,且往往伴随着较强的情感体验。教师的这种认知、情感体验就是教师心理所有权的表现。换言之,教师对学校的物、人和教育产出等目标物(或者是目标的一部分)产生的拥有感,或说教师认为目标物(学校的物、人和教育产出等)属于自己的感受状态,即感觉它是“我的”或“我们的”,就是教师心理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