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每年向本级政府提出关于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代政府向本级人大提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一项法定的工作,是国家审计机关的永恒主题。本文作者经过多年审计实践,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作用、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
简介:针对体系结构缺乏有效的分析、评估方法,提出了基于可执行体系结构的分析、评估方法。该方法将体系结构分析分为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静态分析以分析体系结构数据一致性、数据完整性及数据合法性、数据变更影响,以及数据挖掘为主,说明各种分析方法的内涵及效果;动态分析将可执行体系结构动态特征分为三个方面:时间相关分析、资源相关分析及可靠性相关分析,这三个方面分别描述了体系结构执行的动态特征,并为可执行体系结构评估提供依据。可执行体系结构评估从三个层次说明了体系结构的评价标准,将体系结构评估从定性评估推进到具体的定量评估,为体系结构的合理指导实践提供可靠依据。
简介:<正>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是国家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线路全长18.694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34.5m,总投资41.15亿元。包括国内第一座双向八车道长隧道(单洞长2016m、净宽18m)及5座互通立交、大跨径跨越高速公路和铁路编组站连续刚构桥及软土路基处理等工程;控制性工程——广州珠江黄埔大桥,全长7016.5m,是广东省建设的最大规模桥梁工程,省内最大跨径(1108m)的钢箱梁(梁宽41.69m)悬索桥,国内最大跨径(383m)的独塔双索面钢箱梁(梁宽41m)斜拉桥,世界上采用移动模架法施工的最大跨径(62.5m)连续刚构。
简介:摘要: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公路工程的管理与控制指引着前行的方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必须调整现有的公路工程体系,以适应这飞速发展的时代。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将综合分析,逐步构建起一个系统的、崭新的公路工程管理体系,确立科学的方法和精准的控制模式。政府在公路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政府的每一笔投资都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投资的高效与合规。公路工程的投资建设必须按照既定的基本程序分步骤进行,每一步都不可或缺。公路工程的建设对于地方的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在基建工程的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叹的奇迹,这些工程不仅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也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因此,对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也日益严格,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必须不断学习先进的技术,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简介:为大学和就业做准备的评估联盟(thePartnershipforAssessmentofReadinessforCollegeandCareers,简称PARCC)致力于开发新一代的评估体系;新的PARCC评估体系以州共同核心标准(CommonCoreStateStandards)为基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设计框架,体现了深度学习的目标;它包括总结性评估(分为表现性评估和年终评估)、可供选择的评估(分为诊断性评估和年中评估)以及听说方面的非总结性评估;其优点在于透明、科学、采用新兴技术手段、注重形成性评价,但也遇到一些困难与阻碍,譬如测试时间影响教学时间,州和地方的技术准备尚不充分等。
简介: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其出现并不仅仅是因为未能执行到位的个别案件,而是对执行债权实现总体状况的感性认识。理想化的执行实体正义忽略了司法过程中的客观因素,即执行能否到位不仅取决于法院的司法能动力,也受制于债务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即便在诚信监管体制完美有效的情况下,规避执行'零发生'的状态中,客观上仍然会存在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不能的情况。从法治理性的发展来看,'执行难'观念的消失具有必然性。设定公正、合理的程序标准体系是实施的前提,也是程序正义的核心和第一要义。在法治时代,执行程序的良性标准不在于难易之分,而在于是否遵循法定的流程和期限对债务人采取了全部执行措施,包括财产的直接执行甚至人身、信誉的间接执行措施,给予债权人充分的程序救济。执行程序应当建立以程序正义为本位的评价体系,将评价参数集中于法定执行措施的实施、执行流程节点及期限、执行进度的及时公开以及相关权利人异议权的保障,并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和司法能动力的扩张不断地完善实施标准体系,彰显执行程序正义的价值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