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中央分成部分主要按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这是刚刚出台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的重要内容。这是三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的重大调整。按照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同时,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通知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负责征收,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简介:摘要: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是最大程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方法和手段,但是此项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主体比较多,需要不同部门在此项工作当中进行充分协作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本文根据现有研究资料,结合自身在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组织实施中的一些经验,在研究中先阐述了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就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法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包括多单位联合实施、剥离与再利用责任单位,在利用的具体形式。最后,针对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通过研究,希望能够对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土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工作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
简介:研究目的:本文通过“公用地悲剧”和“囚徒困境”两个博弈案例揭示在市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县级政府上报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之和大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过度需求现象以及县级政府会虚报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现象,并试图找出这两种现象存在的原因。研究方法:博弈分析法。研究结果:存在县级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过度需求的现象主要由于每个县级政府在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的时候都是从各自利益出发.没有考虑到整个市域内宏观的经济发展要求:存在县级政府选择虚报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现象主要由于存量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之间价格的差异以及我国对保护农用地数量在制度上没有给予较大的利益激励。研究结论: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的完成不仅需要一个市有完善、良好的国民经济、产业、区域战略等规划还需要有市级政府对完成这些规划相应的政策、经济上的激励。
简介:研究目的:探讨近年来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演变趋势,以期为有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供政策启示。研究方法:空间自相关分析。研究结果:(1)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总体上呈现较弱的空间集聚格局,新增建设用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二者相关程度波动明显,呈“升.降,升”态势:(2)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的总体规模不断降低,在空间上也呈现出显著的扩展态势,扩展速度呈现先平稳提高后急剧降低的趋势;(3)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的高值集聚中心集中出现在半岛地区,低值孤立点出现在黄河三角洲地区。研究结论:空间自相关指数为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动态演变的定量分析提供了有力支撑,掌握新增建设用地的时空变化特征有利于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
简介: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作为城市开发项目计划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之外的另一种补充建设用地指标的方式,其本身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节余的低效建设用地指标。由于地区发展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然而部分区域发展则存在大量低效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将发展较慢的区域的低效用地复垦腾挪出指标,从而挂牌转让给急缺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实现范围内建设用地动态平衡、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