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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雅典是古代希腊城邦文明的典型。到古典时期,雅典已经发展出比较完备的古代民主制度。本文通过对古典时期雅典的六种惩罚类型——死刑、不受法律保护、流放、监禁、没收财产(财产充公)、罚金——的梳理,以认识古典时期雅典法律制度中的惩罚体系的具体构成情况。

  • 标签: 古典时期雅典 惩罚体系
  • 简介:<正>所谓腐化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犯公认准则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公民利益或国家利益的侵犯,同时也违反了公认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腐败现象的严重化乃是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化的一种表征,其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公职官员没有自律感,缺乏操守,妄取份外之利,不尽职内之责。

  • 标签: 腐败现象 转轨时期 廉政建设 国家公务员 反腐败斗争 价值观念
  • 简介:检察改革已经走过恢复重建检察规范和以检察机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阶段,而将进入以检察体制改革为主的攻坚克难阶段。新时期检察改革又必将要在过去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前推进,由此决定,新一轮检察改革进路的确定,要体现补强与拓展相结合、符合检察规律、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等原则的要求,具体围绕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检察办案细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职业保障的改革而展开。要通过改革,增强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科学化程度,彰显检察权的司法属性,确立检察官的司法官地位,凸显检察一体的特征,增强检察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 标签: 检察改革 检察体制 司法官属性 分类管理 职业保障
  • 简介:一、问题的源起由于分属于不同的文明圈,传统中国和葡萄牙属于异质的法律文明。然而,“大航海时代”以后,尤其是1553年之后,这两种来自于不同文明的异质法律文化之间开始产生了接触。由此,两种法律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葡萄牙法律文化是西方法律文化的代表,中葡法律文化的差异实际上也是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差异一旦发生接触,碰撞和冲突便接踵而至,而这正是不同的法律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在碰撞与冲突之中,不同的法律文化得以认识到各自的优势和不足,进而实现法律文化的融合与创新。中西这两种异质的法律文化在澳门地区经历了从交往到冲突、再从冲突到消解、又由消解最终走向融合的一个客观过程。澳门法律正是在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碰撞与融合的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

  • 标签: 澳门地区 西方法律文化 法律文明 法制 管治 法律文化交流
  • 简介:清末民初,通过对国外著作的翻译和阐述,人权概念传入中国,这时期的人权研究主要是借用人权概念反对专制制度,对于人权的具体内容认识较浅。随着研究的深入,人权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思想被研究,人权的含义不断丰富、完善,人权包含的内容也逐渐从生存权等自然权利向言论自由、人身、出版等民主权利扩展,并且开始讨论人权及相邻概念的内容,如人权与国权、人权与民主、人权与法治等。研究近代中国人权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对我国今后人权思想的研究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所搜集资料为限,根据民国时期人权研究内容从简单到丰富这个角度,试对民国时期的人权思想史作一个简单的梳理。

  • 标签: 人权思想 民国时期 人权概念 人权研究 民主权利 近代中国
  • 简介:<正>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以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以构建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为内核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法制经济,因此,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法律体系势在必行,为此,从去年开始,我国在税制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陆续颁布了一些重要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实施细则,开始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法体系。

  • 标签: 税法体系 个人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流转税 税制改革
  • 简介:从嘉庆到道光时期,承担裁判职能的官僚认识到,历来的裁判措施已经难于应对盗案增加的局面,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基于这样的立场,这一时期的盗案裁判发生了种种变化,或者说有些变化在这一时期变得显著起来,如报告案件发生之通禀、现场勘验的委任、上申地的变更、解审地的变更、窃盗等案件解审的部分免除、恭请王命与就地正法、锁带铁杆与锁带石墩、保障经费、条例规定形式的变化等。这些变化来自直面裁判经费不足困境的地方官的奏请,这些个别性对策最终得到了皇帝的承认,以所谓弥缝式的形式发挥着作用。其整体特征体现为重刑化倾向、省内管控的增强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分权化等。

  • 标签: 嘉庆 道光 盗案 裁判 弥缝式措施
  • 简介:在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国家各级官吏进行监察的必要性,并开始利用各种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许多职官普遍负有监察职责以及舆论监督的相对发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思想文化的发展与进化,对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许多思想家阐述了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和学说,极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监察思想。同时,随着御史职权的扩大,监察制度开始呈现出了雏型。这一切都为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标签: 监察 制度 思想
  • 简介:有社会便有纠纷,于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防止和解决纠纷场所、机构、程序以及有关的规则。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一些激进的、非制度的甚至带有暴力倾向的利益诉求方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民主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需认真分析利益诉求的现状、诉求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新型利益表达机制。

  • 标签: 社会转型 利益诉求 表达机制 公共意识
  • 简介:民国时期已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北京政府采用的“指定辩护”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以公设辩护人制、平民法律扶助、民刑诉讼程序询问处为内容的法律扶助制度,是民国时期两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是民国时期开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是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向文明、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 标签: 民国时期 法律援助制度 指定辩护 法律扶助 中国 司法制度
  • 简介:思想政治工作一直受到中国共产党的重视。在经济全球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如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比较系统地探讨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方法论。

  • 标签: 思想政治工作 重要性 主要内容 方法论
  • 简介:我国近代意义上的预算制度起始于清末筹备立宪。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即是“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决算”。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准宪法意义上建立了明确的国家预算制度。1913年第一届国会设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九十八条是预算制度的基础性规定:“国家岁出岁入,每年由政府编成预算案,于国会开会后十五日内,先提出于众议院。参议院对于众议院议决之预算案修正或否决时,须求众议院之同意。”1914年3月2日,北洋政府公布了《会计条例》,10月2日又在其基础上公布了《会计法》。该法第六条规定预算执行前提交立法院审议才生效,非因必不可免及本于法律或契约所生之经费,则不可以追加预算,体现了预算的法制性和权威性。

  • 标签: 预算年度 法律制度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会计法》 预算制度
  • 简介: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法律在这个时期的作用具有新的特点,即从消极处罚变为积极保障,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参与;从辅助性变为主导性;其作用充分体现了价值内涵。这些特点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 标签: 法律 运行基础 独特功能 新特点
  • 简介:针对转型时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型刑事案件和复杂的侦查工作局面,公安机关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合法、合理地扣押冻结及妥善处理刑事涉案财物,是公安机关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

  • 标签: 转型时期 刑事涉案财物 扣押冻结 问题研究
  • 简介:我国国库制度于周朝时建立,到民国时期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库。然而,民国时期社会动荡,财政紊乱,各征收机关自收自支,虽然中央银行有经理国库的权力,但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民国政府于1938年颁布《公库法》,建立了行政、主计、审计、出纳四大部门的联综组织,利用内部牵制的原则使各部门相互制约,以达到财政监督的作用,成为民国财政史上划时代的进步。

  • 标签: 民国时期 立法 国库制度 财政监督 社会动荡 征收机关
  • 简介:集体主义原则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曾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在当前社会结构的结构型时期,它却失去了应有的召力,许多人地理论和践行集体主义则产生了严重偏差。本文通过分析,找出了导致这种偏的原因及其严重危害,并试图重新解释和界定个人、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及其相互关系,进而从整体上把握集体主义原则的实质内容,本文还结合当前的国情,并汲取以往宣传和践行集体主义原则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集体主义原则的发展去向。

  • 标签: 社会转型时期 集体主要原则 集体主义 个人利益 集体利益 中国
  • 简介:死刑存废论之研究在我国可谓方兴未艾,但是观点也见仁见智。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历史的因素,其中的意识观念对制度的演进有深刻的影响。中国自清末变法直至民国时期,君主立宪、三权分立、民主共和等政治理念先后进入国人视野,这些思想对清末死刑制度的观念变革甚巨。总体上说,顺应世界发展大潮,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大量引进了国际社会先进的刑法理念,整体上使刑罚制度呈轻缓化之态势。从实践上看,这些观念使得当时死刑罪名的数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控制。这些对今天的死刑法制改革不仅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社会法制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历史镜鉴。

  • 标签: 死刑 观念变革 演进 轻缓 借鉴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广大司法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为保卫和促进改革努力奋斗,并且已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在有的问题上也发生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的把“有功”当作“有罪”、有的又把“有罪”当作“有功”

  • 标签: 犯罪构成要件 理论与实践 罪与非罪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立法院作为最高立法机构一度接受提请者的法律解释请求,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疑问,通过议决法律解释案的方式解释法律。但此种解答法律疑义方式的立法解释制度最终因与司法机关职掌法律解释的世界法制潮流相悖,与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制度界限不明、功能重叠,以及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窒碍而废止。历史证明,法律解释权不能为立法机关所垄断,独立的立法解释制度亦无存在之必要。当前我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制度亟须在解释权的定位、配置及行使方式上进行变革。

  • 标签: 立法院 立法解释 法律解释 国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