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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个结果
  • 简介:1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标准地方病标准是对地方病诊断、病区划分、防治措施、地方病致病因素消除等做出的技术规定。寄生虫病标准是对寄生虫病诊断与处理、寄生虫控制和消灭等做出的技术规定。

  • 标签: 寄生虫病 检验标准 地方病 临床 致病因素 诊断
  • 简介:《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医疗过错归责的基本原则。根据现代侵权法理论,医疗过错的评断已经建立了客观的判定标准,即医疗注意义务。本文对医疗过错的基本理论、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以及在认定医疗过错中应考虑的客观因素进行阐述,以期增强医疗行为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 标签: 医疗过错 注意义务 医疗侵权
  • 简介:医院宿舍作为医务人员重要的生活场所,是医院后勤管理的重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意义上单一的、硬性的宿舍管理体系已不再适应医务人员的需求,必须在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才能确保本就繁忙的医务人员享受到专业的物业服务,在宿舍管理水准上匹配一流医院的医疗水平。因此,医院宿舍公寓管理是后勤服务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文章致力于探析中山医院宿舍公寓管理模式,以更好地服务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中山医院宿舍公寓管理方式包括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狠抓安全管理,拓展服务方式等。

  • 标签: 宿舍管理 公寓化管理 后勤服务
  • 简介:本文选取49家医疗机构和17家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卫生监督员和社会人群的问卷调查,了解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卫生监督员和社会人群对《医疗机构标志》(WS307-2009)标准的认知度;通过现场核实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标志的使用现状,发现《医疗机构标志》目前在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医疗机构标志》标准修订提供依据。

  • 标签: 医疗机构标志 问卷调查 标准修订
  • 简介: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应当界定为"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实习医生(见习医生)在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展的医疗活动,视作带教医师合法医疗行为的组成部分,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未经带教医师同意,擅自开展的医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虽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其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正面确认功能,可以作为界定标准。凡是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就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

  • 标签: 非法行医罪 主体 界定标准
  • 简介:加强法制建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正确方针,也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事业的需要。农村卫生作为找国卫生工作和战略重点之一,关系到85%以上人群的医疗保健问题,依靠法律来规范是带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措施。没有农村卫生的法制,就不可能有整个卫生事业的法制

  • 标签: 农村卫生 卫生事业 人群 卫生工作 医疗保健 法制化管理
  • 简介:企事业单位内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内医疗机构)承担着企事业单位内职工的预防保健、常见病诊疗及康复、计划生育、老年人及残疾人保健、慢性病防治、食堂卫生管理、职工义务献血、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多项任务。是我国卫生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行政性行业管理局转变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后,企业内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出现了大量新情况,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企业内医疗机构属地管理的提出,正是这样一个不断适应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下面就我区249家企业内医疗机构基本态势分析,对企业内医疗机构属地管理问题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 标签: 医疗机构 健康教育 老年人 预防保健 卫生事业 社区卫生服务
  • 简介: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里使用的概念是“合法权益”,但是11条又规定“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实上第11条是对第2条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 标签: 行政诉讼 受案标准 《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人身权
  • 简介:国卫通[2019]1号现发布《淋病诊断》等4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WS268—2019淋病诊断(代替WS268—2007)WS269—2019布鲁氏菌病诊断(代替WS269—2007)WS293—2019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代替WS293—2008)WS295—2019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代替WS295—2008).

  • 标签: 卫生行业 强制性
  • 简介: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加强财政法制,依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总体思路,一手抓财政法制建设,一手抓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以法治税、依法理财和财政管理法制、规范的进程。财政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执法“两制”、“四五”普法等工作得到省财政厅、市人大的肯定。“三五”普法通过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2003年,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湖北省‘四五’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法制办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 标签: 行政执法工作 财政管理 法制化建设 财政法制建设 “四五”普法 执法队伍建设
  • 简介:牙酸蚀病是较长时间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所引起的牙体硬组织脱钙缺损所导致的疾病。其临床表现除前牙牙冠有不同程度缺损外,还有牙齿对冷、热、酸、甜等刺激敏感,严重者牙冠大部分缺损或仅留下残根,是生产和使用酸的工人的一种较常见口腔职业病。

  • 标签: 牙酸蚀病 职业性 计生委 解读 标准 诊断
  • 简介:1月25日,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2018年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布国家标准1260项,有力维护百姓健康和饮食安全。

  • 标签: 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监测评估
  • 简介: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一、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增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陈锐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南春梅、应急办许树强、妇幼司秦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同志为委员。

  • 标签: 国家卫生标准 专业委员会 计生委 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法制
  • 简介:<正>一、基本情况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江苏省卫生防疫站、江苏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江苏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和江苏省卫生宣传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0年lO月12日组建的。是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具体实施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专业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保障和支撑机构,同时承担对市、县、区防病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技术示范职能。现

  • 标签: 规范化管理 健康相关产品 检验技术
  • 简介:随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作为该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备受关注,其尚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为解决拍摄内容可能涉及隐私、证据采集不理想、归档耗时且储存空间受限等问题的陆续出现,我所结合辖区地域广、执法环境复杂、监管量大的特点,经过摸索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培训考核、归档等实行了规范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本文通过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究,相关规范制定过程及制定思路的分析,阐述应如何科学有效地加强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的规范管理

  • 标签: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记录仪 使用管理规范
  • 简介:城乡人同命不同价赔偿额相差十万元8月2日,距刘某被车撞死差一天就两个月了,他的家人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就又一次陷入了失望之中。湖北省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洪山交警大队通知他们,尽管他们有异议,但交警部门还是确定刘某的死亡赔偿金执行农村户口的标准。洪山交警大队黄队长说.这是按规定执行的。

  • 标签: 城乡差别 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湖北省 户籍改革
  • 简介: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全会上指出,在当前的经济工作中,应“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也提出“我国已经进入必须进行结构调整,才能促进经济发展的阶段”。而目前许多省市正方兴未艾进行的企业“改制”,正是一种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及劳动力就业方式(结构)的调整。

  • 标签: 集体企业 经济发展 改制 第十个五年计划 结构调整 劳动力就业
  • 简介:当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存在二元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模式,这造成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的混乱,因而成了法律界难以解决而又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两种鉴定模式的利弊并不具有互补性,因而不可能将两种鉴定模式做简单融合。对司法鉴定人管理实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构建包含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任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制度模式,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人实行兼职管理,由医学会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施直接管理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管理模式,是解决当前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二元的唯一办法。

  • 标签: 医疗损害技术鉴定 鉴定主体 鉴定人 职业化 兼职化
  • 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

  • 标签: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 国有资本 国有资产管理 信托化 政府与市场 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