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8
145 个结果
  • 简介:死刑案件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都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 标签: 核准权变 死刑核准权 聚焦死刑
  • 简介:即使现行的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1997年修改的《刑法》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下放核准权,再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权的配置是一个关乎如何实现程序公正的问题

  • 标签: 刍议死刑 核准权配置 死刑核准权
  • 简介: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规范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日前,福建省发改委下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范围做出较大幅度调整。《办法》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特殊情形申请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办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手续。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事项,核准申请

  • 标签: 建设项目招标 规范招标 项目范围 国有资金 邀请招标 核准制
  •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风力、光伏发电项目能够很好地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本文以某风电项目为例,浅析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及核准要点,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参考。

  • 标签: 风电 核准
  • 简介:据新华社2005年10月26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规定,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 标签: 死刑核准权 核准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据悉,国家发改委已核准同意深圳华为、青岛海信、大连大显泛泰、宁波奥克斯、江苏高通5家企业的手机生产项目申请报告。5家企业中有3家是新进入的企业,2家是原批准的手机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这是在国家发改委2005年2月19日颁布《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之后,核准的第一批企业。

  • 标签: 手机生产 核准 公司 调整产品结构 移动通信系统 2005年
  • 简介:化肥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会议决定,对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类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并运用产业、用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手段,提高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 标签: 化肥项目 市场影响 国务院常务会议 几何 国务院总理 管理科学性
  • 简介: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7家企业的上市首发申请,其中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食品类企业。

  • 标签: 葡萄酒 证监会 上市 食品类 企业
  • 简介:2015年10月,我委核准了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29.93亿元,由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规划作为渭南市主城区集中供热主热源,同步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切实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关中东部地区电网供电可靠性。

  • 标签: 热电联产项目 渭南市 供电可靠性 集中供热 静电除尘 环保设施
  • 简介: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 标签: 企业投资 投资项目 核准暂行办法
  • 简介:摘 要:自从2004年开始,我国核电项目从立项审批制度变为核准管理制度。自此开展项目核准工作并通过核准成为核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的基础条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发布,使得核电项目核准管理工作不断变得规范。核电项目投资企业应该及时关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政策的变化,分析国家政策变化对核电项目核准管理带来的影响,为核电项目核准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 标签: 核电项目 核准管理 政策变化
  • 简介:保障已核准死刑犯的基本人权在我国有史可鉴,国际上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准,有助于发挥刑法的报复感情绥靖机能。其实现过程中存在一审法院在接到核准执行死刑决定书时不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会见主体被限制,实践中缺乏配套制度最终决定权属不明确,对待已核准死刑犯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在限度之内的”其他要求做法不一等问题。为此,应将对于死刑犯会见家属权利的规定上升到基本法律的高度,必须将告知程序前置于死刑执行之前,执行死刑命令下达后及时通知被执行死刑犯的近亲属、律师,确定相关会见细则问题,确定最终决定权归属问题,在限度内的其他要求要有基本原则的指导。

  • 标签: 已核准死刑犯 会见家属权 权利保障
  • 简介:3月16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幅下放核准权限。办法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等,仅需要在地方省级商务部门报批。

  • 标签: 对外投资 商务部 境外投资管理 核准权 美元 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