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贪贿犯罪特别没收程序中的涉案财产并非包括一切违法的间接所得,应根据该财产是违法所得的转化财产、混同财产、收益财产而区别对待,同时需考虑对合法财产的抵偿性没收。违法所得的查明应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但不能适用违法所得推定制度。贪贿犯罪其他涉案财产的界定,应当坚持实行性关联标准或功能性关联标准。在逃的贪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的程序,确有证据证明财产并非违法所得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对利害关系人的抗辩权应当采取'原则+例外'的处理模式,即原则上可没收事后免费受让的违法财物,但如果这种没收会对善意的利害关系人的生活或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法院可例外地考虑免予没收。
简介:摘要《刑事诉讼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1980年元旦实施。之后与1996年进行了一次修订,2011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最终,新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原来的《刑事诉讼法》主要关注于犯罪嫌疑人的判决,而对财产方面的规定很少。这造成了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对各种贪污及其他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不足的现象,因而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出现了财产没收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首先分析了了《刑法》中财产没收制度的分类,并根据制度分类探讨了判决前的财产没收程序问题,最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的立法意义和不同立法方式。
简介:摘要: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一直是各法院的困境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房产的执行,涉及分割不便,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之间利益平衡等问题。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面临如何确定清偿顺序,份额,如何界定债务性质(个人利益的债务和共同利益的债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理清和研究,以确保该类执行案件的合理、合法、合规执行。
简介:夫妻个人财产的转化规则是我国婚姻法实践中的一项既有制度。在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订时,其因违反多种民法理论及婚姻法理论而遭到批评和废弃,但此类批评如今看来实难成立,且包含了对比较法上类似制度的不当忽视。从功能来看,该转化规则不但可能符合我国最大多数夫妻的意愿,还可以在事前层面促进婚姻的稳定,从体系来看,它与婚后所得共同制互相补充,一道构成了介于一般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之间的具有混合形态的法定财产制,可谓我国司法实践的“神来之笔”。在解释论层面,被抛弃的夫妻个人财产转化规则仍然可以有限地回归司法实践;在立法论层面,该转化规则中的许多细节亦有完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