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体现且价值也逐渐被深度挖掘。APP方为实现精准营销获得盈利的商业目的,而其违背知情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超范围收集,此类违法行为侵害了用户个人信息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制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具有现实必要性。该类违法行为可通过完善APP方格式条款、第三方机构介入监督等予以规制,以遏制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不法现象。
简介:【摘要】法人的经营范围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为何一定要对法人的经营范围作出一定的界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法律效力该如何判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将会受到惩处。【关键词】法人经营范围超越经营范围法律效力一、法人经营范围的意义“经营范围”是由公司根据章程提出申请,工商机关核准后登记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可以经营的范围,即是公司可以从事经营范围的领域、行业或项目。我国的《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法人可以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严格说来,公法人就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各级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私法人根据民商法设立,私法人的设立是以满足法人成员的私人利益为目的,与国家权力的形式无关。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私法人。
简介:本文以元代有关中国古代著名清官包公的杂剧为基本材料,以文史互补互释为主要方法,对清官司法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探讨。论文共分五个部分:一、引论,着重介绍了元代杂剧、清官杂剧和包公杂剧的基本情况。二、清官与古代政治,主要分析了清官产生的社会政治原因;并指出清官信仰的民间特征。三、清官执法与吏治,着重检讨了清官在摧折权豪势要和惩戒贪官污吏方面的基本功能。四、清官与威刑主义,揭示了学者对此问题的误解。五、余论,简单讨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研究法律文化小传统的价值;并指出利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资料对于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别是法律文化小传统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