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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人的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对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对康德的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的尊严观的种对立的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的价值,它是尊重的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的尊严也是人权的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的内在价值概念,人的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的基础,尊重的义务出自理性的绝对命令;康德的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的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的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的基础。本文结合康德的文本,对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种对立诠释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的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的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种解释之间的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的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对康德而言,人的尊严有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的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的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的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的。比起他谈尊严的文本来,康德的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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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康德的人格(Person)是跨此岸和彼岸、跨越现象界和本体界的,是身体和灵魂的结合;人格性(Personlichkeit)则是完全属于彼岸世界或“理知世界”的。当我们把人性置于人格中来考察时,由于人格本身的跨界的性质,人性本身也就被提升到了具有人格性的尊严的高度,甚至凭借人格性而和上帝的意志联结起来了。人格是使一般人性被提升到人格性的本源的要素,它使人不仅具有此岸的主观目的的价值,而且具有彼岸的、理知世界中的绝对价值;人格是使人性提升到人格性的中介。目的公式要求我们在把人性当作手段的同时记住有一个最高的限制性条件,就是把人格中的人性当作目的。人性也具有双重性,所谓人的“本性”(Natur),一个是指人的自然性、自然本能,一个是人性的本质,其中包括理性能力,也就是自由地设定目的的能力。但人性只是理性设定一般目的的能力,人格性则是特指理性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人性与人格虽然都具有双重性,但人性还属于此岸世界,而人格则通过人格性跨入了彼岸世界。如果没有人格或人格性,人与动物的区别仍然只在于人是“高级动物”,而不具神圣性和崇高性。目的公式中的“人格中的人性”应该指把行动者的本体设立道德目的的能力考虑在内的人性,是一种从界统一来看的人性,或者说,是一种具有完善化的可能性的人性。所以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有类目的,第一类目的是一般的目的,即主观目的或相对目的;另一类目的是单凭理性给予的目的,即客观目的或绝对目的,又叫作“自在的目的本身”,这类目的没有掺杂感性的东西,具有绝对价值,所以这样一类的客观目的是对所有的理性存在者都有效的。人格中的人性一方面具有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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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黑格尔《逻辑学》“量的关系”概念的一个基本含义是,它(们)是对当时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规律的内容的一种纯粹、理想而绝对的理解把握。从概念上讲,“量的关系”诸概念是有质的意义的内涵量领域的本质东西,这与数学化的自然科学规律是那些可量化的自然现象的本质这一点是一致的。“量的关系”诸概念的具体规定性来自黑格尔借其量的概念对当时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成就的理解消化,同时也与整部《逻辑学》的结构相呼应;具体说来就是:“量的关系”诸概念在量的水平上映现了整部《逻辑学》从存在论经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运动。这一发现对我们深入理解“量的关系”概念及整部《逻辑学》都颇有意义。此外,本文还澄清了《逻辑学》在“量的关系”概念的论述中的某些不足和失误。

  • 标签: 黑格尔《逻辑学》 量的关系 内涵量 牛顿力学 "量的关系"与《逻辑学》全体的映现关系
  • 简介:《法哲学原理》所回应的是近代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自由概念如何成为现实?它同时也是在追问如何在理论上创造一种启蒙时代的公共生活方式(它体现为一种政治生活和制度安排)。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考察了近代以来的种权利学说(自然权利学说、道德权利学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后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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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固然未能为理性建立起稳固的批判标尺,但并不能说他们由此而走向彻底否定理性。因为他们并未将工具理性简单地等同于韦伯意义上的目的合理性,并且他们的工具理性批判是一种内在批判方式。然而,哈贝马斯恰恰犯了这种简单化的错误,亦未能正确理解内在批判方式的运作机理,这些又使得他未能正确理解其交往行为理论同启蒙辩证法之关系。虽然如此,他的交往行为理论依然不自觉地坚持着内在批判路向,从主体-客体到主体间的范式转型,只是在这一路向当中的理论建构视角的转变,而非断裂性的变革。

  • 标签: 启蒙辩证法 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理论 目的合理性
  • 简介:解神话纲领是20世纪德国著名神学家布尔特曼提出的针对圣经新约中神话叙述的解释方案。解神话作为一种圣经解释方法具有丰富的解释学内涵。首先,解神话不是简单地去除神话,而是悬隔神话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具有解释学之去蔽的意义。其次,解神话不是把生存哲学强行套在圣经上,使之哲学化、现代化,而是借用其术语对圣经进行生存论分析,将去蔽后呈现出来的意义阐明出来,具有解释学之建构的意义。最后,解神话的任务是在具有实践色彩的宣道活动中得以实现,是通过人在宣道中的信仰实践活动来解开圣经的意义,体现为解释学的实践智慧。

  • 标签: 解神话 去蔽 生存论分析 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