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展海洋经济应当走出“看海是海”的旧思路,走向“看海是法”的新时代,注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法治保障。大陆沿海省份在发展海洋经济之时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以台湾地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和现有体系为参照,大陆沿海省份在法治理念上应当树立海洋环境保护的整体性观念,在法规体系上努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系统化,在法规内容上努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细致化,在法规可操作性上努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专业化,在时代背景上应当着力体现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主题的时代化。并且可以考虑在未来刑法修订时专门规定破坏海洋环境保护的罪名和法定刑,以提升海洋环境保护的有效化与法制高度。
简介:摘 要: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而这也导致资源正在日渐枯竭。为了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庞大资源,丰富的海洋资源得到了开发利用。因为海洋资源中拥有十分丰富的可再生资源,通过自然力量与机械设施的合理运用,可以将海量能量转变为人类发展需要的各项能源,像潮汐能、水温能和盐都差能等等。但随着海洋经济与资源建设的不断发展,海洋资源也出现了开发过渡和浪费严重的问题,导致海洋环境污染变得越来越严峻,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破坏。对此本文将分析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意义,结合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改善措施。